桃红中学家长、学生评教制度
发表日期:2014/1/4 17:18:49作者:2014/1/4 17:18:49有2014/1/4 17:18:49位读者读过
桃红中学家长、学生评教制度
家长、学生对教师的课堂教学质量进行评价是教学质量评估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深化教学改革,加强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学生评教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 评价目的
1、加大教学质量监控力度,发挥家长、学生在教学质量评价中的主体作用。
2、弘扬教师教学中的优点,帮助教师找出差距与不足。
3、为学校的教学管理提供决策的信息与依据。
4、为教师的职称评聘、年度考核、先进评定以及奖酬金分配等方面提供依据。
二、 评价对象:全校在岗科任教师,
三、 参评对象:学生、家长
四、 评价课程:学校开设的所有课程。
五、 评教方法及手段:
各班主任应做好家长、学生评教的动员工作,为了保证评价工作的客观公正,教师在授课过程中不得就家长、学生评教工作进行任何提示,确保学生在轻松的环境中进行评估,违者按教学事故论处。各班民主评议出15--20名学生对本班授课教师进行公平评价,结果才算有效。
六、 评价时间及组织
1、教务处、德育处负责全校家长、学生评教的指导与组织工作,由班主任具体实施。
2、家长、学生评教每学期进行一次,一般在期中教学检查后到期末考试前进行。具体时间及安排由教务处统一负责。
3、各分管年级教学的领导负责本年级学生及家长的评教工作,教务处、学生会参与协助。受评教师不得参与。
4、评价结果的统计与反馈, 教务处负责对评价数据进行统计,并将家长、学生评教的结果以合适的方式反馈给各位教师,及时写出小结后报校长室。
桃红中学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