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宁区桃红中学关于教师体罚学生的处理意见
发表日期:2014/10/15 0:00:00作者:2014/10/15 0:00:00有2014/10/15 0:00:00位读者读过
江宁区桃红中学关于教师体罚学生的处理意见
对于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只要学校接到家长投诉,经查情况属实的:
1、本学年评优评先一票否决。
2、学校通报批评。
3、严重者,全体教师会上检讨。
4、对学生声誉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出现严重后果的,下学期解聘。
5、本年度年终考核学校建议为不合格。
以上解释权归江宁区桃红中学校长室。
江宁区桃红中学
2014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