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红中学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方案
发表日期:2014/8/28 0:00:00作者:2014/8/28 0:00:00有2014/8/28 0:00:00位读者读过
桃红中学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广泛深入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提高教职工和学生的法律素质,根据《江苏省关于加强“法律六进”活动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和南京市法治办(2014)19号文件精神以及县依法治理办公室相关文件精神的要求,结合我校教育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促进五五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着力培养学生的法制观念,促进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教育全校学生学法律、知荣辱、明是非。认真开展生动活泼的学法实践活动,抓好法制教育社会环境的优化,形成家庭、社会和学校的教育合力,为保障和促进教育和谐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
按照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紧密结合民主法制建设的进程,通过深入系统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制实践,全面提高全校教职工和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促进办人民满意学校的进程,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法制教育的工作机制。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政治法律制度
以宪法为核心,进一步学习宣传国家的基本政治法律制度,深入开展“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法制宣传教育;学习宣传与广大师生员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法规;引导教职工和学生依法行使权利和依法履行义务,大力提高全校师生的宪法意识、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使遵守宪法权威和崇尚法律、依法办事成为自觉行为。
(二)按照开展法律进学校的要求,认真抓好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重点学习宣传保障和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规范教育行政管理行为和学校办学行为的法律知识,把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的学习宣传作为全校普法工作的重点,使师生了解、掌握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学习宣传维护学校合法权益,促进学校民主管理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维护师生合法权益和预防未成年学生犯罪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维护校园安全、保障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法律法规,切实提高教职工、学生和家长依法参与和管理教育的能力。
(三)按照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认真抓好全校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
要把培养具有现代法制理念与法律素质的合格公民,作为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的一项主要任务来抓,形成科学的法制教育课程体系,建立学生法律素质的评价标准,全面提高学校法制教育的水平。
(四)坚持品德教育与法制教育并重,既要加强法制教育,注重法治实践,发挥好法律对人们行为的规范作用;又要加强品德教育,注重道德实践,发挥好道德对人们思想和行为的教育引导功能
要建立健全法制教育与品德教育、依法治校与道德实践并重的长效机制,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贯彻到法制教育和法治实践之中。
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有关行政实体法、行政程序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进一步完善依法、科学和民主决策机制,确保正确行使和有效运行,以利于遏制腐败和预防职务犯罪,提高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的能力和水平。紧密结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提高学校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服务、自求发展的意识和能力。
三、活动对象和要求
我校“法律进学校”活动的对象是:全体教职工、学生。
1、我校“法律进学校”活动的对象都要学习宪法和基本法律知识,明确法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努力做到知法、守法、护法,依法维护自身合法利益。学校要从实际出发,以《青少年法律知识读本》等作为法制宣传教育基本教材。
2、学校中层以上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教的能力。深入学习社会主义法制理论,重点了解和掌握《宪法》、《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法》、《国防教育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环境保护法》、《禁毒禁赌条例》,以及与学校管理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工作条例、规程和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等,在学法、用法和守法、护法中发挥表率作用。坚持法制教育和法制实践相结合,大力开展依法治理。以依法行政、依法治校为重点,完善依法行政体制和机制,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深入开展文明单位、和谐校园创建活动,全面推进依法治教进程。
3、全体教职工要认真学习教育法律和其他相关法律,掌握基本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依法重点掌握《教育法》、《教师法》、《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交通安全法》、《食品卫生法》以及《著作权法》、《专利法》等教育与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严格依法从教,自觉遵纪守法,成为学生的榜样。
4、紧紧围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把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培养社会主义法治观念与法律素质,作为学校教育教学中的一项重要任务,形成科学、系统的学校法制教育课程体系,建立学生法律素质的评价标准,全面提高学校法制教育的水平。
5、坚持品德教育与法制教育并重,既要加强法制教育,注重法治实践,发挥好法律对人们行为的规范作用;又要加强品德教育,注重道德实践,发挥好道德对人们思想和行为的教育引导功能。要建立健全法制教育与品德教育、依法治校与道德实践并重的长效机制,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贯彻到法制教育和法治实践之中。
6、要结合初中学生特点,通过学科教学、专题教育、课外教育、社会实践及举办法制讲座、法律知识竞赛、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生动、活泼、切实有效地搞好对初中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使学生牢固树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的意识,增强法制观念,成为爱国守法、明礼诚信的合格人才。
四、主要措施
1、 成立五五普法和“法律进学校”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王劲松
副组长:史利民 张尤胜
组 员:朱明彩 穆明顺 胡德明 胡 亮 张军 钟 明
2、营造各类法律法规的宣传氛围。
1)加大校园遵纪守法文化氛围的建设。如让校园墙壁“说话”,运用多种形式宣传遵纪守法的重要性;教室黑板报定期出法制专刊;宣传橱窗定期张贴宣传海报等;校园广播、电视台增加“法制在线”栏目,对全体师生进行法律法规知识宣传与教育;周一国旗下的讲话,结合学校的行规检查情况,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法律教育和法律法规教育。
(2)每学期邀请法制副校长、派出所民警来校作法制讲座,组织学生到校外活动基地观看图片展览、电影教育片,参加实践活动等,以实例来教育学生,从而充分发挥校外辅导员的作用。
(3)各班结合班级实际情况,召开主题班会,围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法》、《环境保护法》、《交通法》等法规,展开广泛的学习讨论活动,激发学生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充分认识学法、知法、守法的重要性。
(4)每学期定期播出法制教育专题片。内容适合学生年龄特点,贴近学生实际,主要包括环境保护、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避险、国防教育、疾病预防等。
3、 利用综合实践活动开展法制小课题研究。
(1)调查收集,走近法律。为使学生了解国家现有的法律法规,利用综合实践活动课,组织学生调查、收集与自己切身利益相关的、感兴趣、想研究的内容。如《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儿童权益法》《国旗、国徽法》《交通安全法规》《环境保护法》等。
(2)自主研究、了解法律。在学生初步了解国家现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可由学生根据自己研究的主题自由组合成研究小组,深入了解某项法律法规,学习充分利用身边的各种资源,如借阅法制书籍、收听法制新闻、采访法律人士等,再将学习到的许多法律知识汇编成项目作业、法制小报、调查报告等。
(3)学习交流,运用法律。学校组织学生进行班级、年级、全校性的学习交流活动,在互相学习中加深对法律的了解,使法律学习研究也能成为同学们感兴趣的课题,并逐步尝试利用法律知识解决问题、维护自身权益。
(4)开展学法用法知识竞赛活动。在各年级学习的基础上,结合读本的内容和日常行为规范,组织分年段的竞赛活动,促进学生学法用法的积极性,评估学法用法的实效性。
(5)利用各种与有关法律法规颁布、实施纪念日和其它专项主题活动紧密相关的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以及相关重要节日,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卓有成效的法制宣传教育;每年的12月4日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把法制宣传教育不断引向深入。
五、实施要点
1、坚持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相结合。因为法律与道德是相互依存,相互补充的,法制教育的基础首先应该是道德教育,所以应坚持
不懈地开展法制教育的同时,加强对学生的道德教育使学生懂得怎么做人,为进行法制教育打下坚实的基础,从而促进法制教育工作的开展。
2、坚持课堂讲授与其他灵活多样的形式相结合。课堂教学直观、具体,应作为主要的方法长期采用。同时,考虑到学生的年龄特点,还应该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法用法活动,引发学习兴趣,激发学习热情,展示学习成果。
3、坚持辅导队伍以内为主,内外结合。为保障学校法制教育工作的扎实开展,我校从内部建立由校长为组长的法制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对外聘请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校外辅导员等,共同为学校的法制教育工作出谋划策。
4、坚持以学生为主体,与兼顾教师、家长相结合。重视对教师的法制教育,鼓励全体教师自学《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使他们对依法治教有更深刻的认识。其次,充分发挥“家长学校”在法制教育中的作用,一方面让家长接受到法制教育,另一方面也通过家长向社会宣传法律法规,使全社会都来关爱下一代。
六、实施步骤
我校“法律进学校”活动至2016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1、宣传发动阶段:2014年9月—2015年12月。根据省、市、区实施意见的精神,成立学校“法律进学校”活动领导小组,认真制定实施方案,结合日常工作,重点做好教材准备、宣传发动和骨干培训等工作。
2、组织实施阶段:2015年1月至2016年2月。按照制定的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
3、检查验收阶段:2016年3月至6月。根据本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对本校“法律进学校”活动和“实施情况进行自查,做好总结验收工作。
江宁区 桃红中学
201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