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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5/3/16 0:00:00作者:2015/3/16 0:00:00有2015/3/16 0:00:00位读者读过

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文件

 

 

江宁教人〔2015〕8号

 

 

 


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特殊学校、社区教育中心、进修学校、直属单位:近期,区政府转发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

部门《关于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实施意见》

的通知,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关于开

展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为

巩固教育系统前期专项治理工作取得的初步成效,进一步贯彻落实国

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吃空响”问题集中治

理的有关要求,严肃干部人事工作纪律,现将两个文件转发给你们,

并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真学习,吃透文件精神。

各学校(单位)要认真学习文件内容,吃透精神实质,明确单位、个人“吃空响”的治理范围、内容和政策界限,明确对“吃空响”单位、个人处理的标准,全面掌握人社部等部门关于开展“吃空响”问题集中治理工作的要求,充分认识开展“吃空响”问题集中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注重做好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准确把握和落实有关政策,强化人事制度和财经纪律的执行力,维护政策的权威性。

二、强化领导,认真组织核查。

各学校(单位)要在前期事业单位深入开展“吃空饷”等专项治理自查自纠的基础上,严格对照界定的“吃空响”情形,抓紧组织“回头看”,认真梳理核查人事、编制、工资发放等情况,全面摸清底数。要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各级责任和责任人,查找在制度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将整改措施落到实处。区教育局将组织相关科室于3月底前进行专项督查。

三、明确责任,坚决有责必究
各学校(单位)要进一步贯彻落实文件的有关规定,严肃干部人

事和财经纪律,按照文件要求抓好再清查工作,发现漏报情况要及时进行补报,并按规定进行处理。对在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中出现隐瞒不报敷衍了事弄虚作假顶风违纪的学校(单位)和人员,一经查实,将从严追究相应责任对瞒报漏报、“填报的单位,经核查存在吃空响问题的,将按照有关组织人事纪律规定追究学校(单位)相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四、认真填写附件3、附件4,并于3月20日前将校长签字、学校盖章的纸质稿报教育局组织人事科110室(无两类情况的上报校长签字、学校盖章的空白纸质稿)。

附:1.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吃空响”问题集中治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2.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关于关于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吃空响”问题集中治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3.“吃空饷”人员情况汇总表

        4.“在编不在岗”人员情况汇总表

 

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

2015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