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年度学校领导干部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表日期:2009/1/12 15:54:27作者:2009/1/12 15:54:27有2009/1/12 15:54:27位读者读过
南 京 市 江宁 区 教 育 局 文 件
江宁教人〔2009〕1号
关于2008年度学校领导干部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各直属单位:
根据江宁人字[2008]56号文要求,区教育局将于本学期末对学校领导干部进行年度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区各街(镇)中小学和区管学校(幼儿园)在职校级领导干部、直属单位负责人。
二、考核内容
依据岗位职责要求,以态度、能力、自律三大方面为主要内容。
三、考核程序
(一)书面述职。考核对象个人述职材料要以书面形式张贴于学校公示栏内,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天(申报“优秀”等次的需事先填报申报表,附表一)。
(二)民主测评。由区教育局考核组组织民主测评(附表二)。参加测评的人员是:党员、中层干部、教代会代表、年级(教研)组长等,总数不得少于30人。教职工总数不足30人的,则要求全体教职工参加。
校务公开工作检查,区教育局不单独进行考核,纳入本次年终考核一并进行。教育局考核组组织“校务公开满意度测评”(附表三)。
(三)民意测评。考核小组根据测评情况,酌情组织谈话,通过个别谈话方式,听取教职工的评价和意见。
(四)公示反馈。为健全考核制度,增强考核工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增强透明度,根据要求今年仍实行“优秀”等次的人员公示制(地点在本单位)。公示时间为一周。区教育局将综合考评的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给本人。
四、考核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根据上级规定,今年考核仍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的比例占被考核总人数的15%,不纳入各单位教职工考核人数,由区教育局另行计算。
(二)执行《2008年度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意见》中的有关规定。
(三)2008年度学校效能评估考核结果将作为本次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五、考核时间
2009年元月12日—18日,具体考核时间由考核组与学校商定。
附表二:江宁区教育系统领导干部2008年度考核民主测评表.doc
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
2009年1月8日
抄送:区人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