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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区桃红中学关于教师体罚学生的处理意见

发表日期:2015/10/12 0:00:00作者:2015/10/12 0:00:00有2015/10/12 0:00:00位读者读过

江宁区桃红中学关于教师体罚学生的处理意见

 

对于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只要学校接到家长投诉,经查情况属实的:

1、本学年评优评先一票否决。

2、学校通报批评。

3、严重者,全体教师会上检讨。

4、对学生声誉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出现严重后果的,下学期解聘。

5、本年度年终考核学校建议为不合格。

以上解释权归江宁区桃红中学校长室。

 

 

江宁区桃红中学

2015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