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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红中学慰问教职工制度

发表日期:2015/4/12 0:00:00作者:2015/4/12 0:00:00有2015/4/12 0:00:00位读者读过

桃红中学慰问教职工制度

为了让广大教职工感受集体的温暖,进一步激发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规范我校“送温暖工程”,更好地为教职工办实事、办好事,现就在职、退休教职员工及其直系亲属的婚庆、丧事、住院病休、退休等慰问范围及标准和在职在岗教职工生日慰问作出如下规定:

一、教职员工(含离退休人员)及子女举行婚庆典礼,本人发出邀请,工会发布消息,组织自愿参加的教职工参与祝贺活动。工会发放400元贺金。

二、教职员工在计划内分娩,工会进行慰问,发放慰问品400元。

三、凡患病住院在编教职工由工会慰问400元,由党支部、工会和学校领导对职工进行慰问。

四、凡在编教职工长期休病假,工会每年慰问一次,发放慰问品200元。由党支部、工会和学校领导对职工进行慰问。 

五、凡有独生子女(未满14岁)的教职工每年享受一次“六一”儿童节慰问品100元。凡教职工子女有当年小学、初中、高中毕业的工会将给于200元的慰问。

六、无偿献血的在编教师工会慰问400元,并在献血当天公假休息1天。

七、在编教职工正常退休,工会购买纪念品300元左右。

八、教职员工(含离退休人员)去世,工会发布讣告,进行慰问,送花圈一个,慰问金500元,并组织自愿参加悼念活动。

九、教职员工的配偶去世,工会发布讣告,学校送花圈一个,慰问金400元。

十、学校教职工父母、公婆、岳父母等家属去世,工会发布讣告,送慰问金300元。

十一、在职在岗教职工生日慰问品提高到100元。学校工会将在每月的15日通过家校通平台向教职工表示生日祝福。

 

                                         

  201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