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红中学劳动纪律管理(暂行)规定
发表日期:2015/4/24 0:00:00作者:2015/4/24 0:00:00有2015/4/24 0:00:00位读者读过
桃红中学劳动纪律管理(暂行)规定
一、基本要求:
1、加强学校劳动纪律是组织学校工作,加强常规管理,推进正规化建设的必要措施;加强学校劳动纪律管理是理顺学校内部关系,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合理利用学校资源的前提条件,也是精细化管理的必须。
2、学校全体教职工均系考勤对象。
3、上午考勤地点设在校门卫处,由当天值班行政负责考勤,下午考勤由年级组、后勤、学校校长办公室分三块负责。
4、出勤情况一月统计一次,统计结果当月在学校校务公开栏内公示。
5、全体教职工必须按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离岗,不串岗。
6、教职工集体的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和各种集体活动(如升旗仪式等),均列入正常考勤之列,记入年度考核,纳入绩效考核中。
7、教职工因事、因病等情况,必须事先履行书面请假手续(除特殊情况外),准假并安排好课务和工作后方可离岗。请假半天以内,由年级主任批准,书面申请交至年级助理处再上交到学校校务办公室。请假一天以内,由副校长批准,两天以上由校长批准。告假期满,必须按时履行销假手续,逾期无故不归者,按旷工论处。
8、教职工原则上实行坐班制(个别因年老体弱等原因,经学校批准的可以例外)。
二、各类假期及待遇
公 假
1、教职工因公外出可享受公假,公假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外出参加会议、外出听课评课、参加各种社区教育活动、参加各种教研活动、学历进修、岗位培训、参加主管部门组织的参观考察、参加中、小学生的家长会。
教职工参加上述活动,应在规定时间内,如超出规定时间均以事假论处。教职工享受公假待遇,应凭有关的通知和证明报请学校主管部门认可,其课务经教务部门调动后仍由本人负责上好,一般不作加课。
2、教职工在公假期间,享受学校规定的一切待遇。其他公假按有关文件办理。
事 假
1、教职工上班时间处理私人事务,都属事假范畴。
2、教职工因事请假,须事先出示请假条,经学校主管部门领导同意后方可准假。
3、教职工因事请假,超出二小时以上者作半天论处,超出五小时以上都作一天论处(特殊情况由校长室决定)。
4、教职工有事请假,经校长室批准,方属事假,同时不能领取当天的午餐券。按照学校绩效工作分配方案规定,学期事假累计3天以内(含3天),不扣分。学期事假3天以上扣1分,5天以上扣2分,10天扣3分,10天以上每天扣0.5分直至扣完为止。
病 假
1、教职工因病请假均属病假。教职工享受病假需开具医院证明,并按医院证明时间享受病假待遇。
2、病假住院凭出院小结和病假单,学期病假累计5天以内(含5天)不扣分。学期病假累计5天以上,每超1天扣0.1分,最多扣5分,患重大疾病的酌情扣分。请假期间不能领取当天的午餐券。
3、学校工会应关心教工的身体健康,教职工连续病假超过一星期,工会慰问费二百元,教职工重病住院,工会慰问费四百元,工会对一个教职工二次生病慰问间隔为二个月。
丧 假
1、教职工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亲、岳父母、公婆、配偶、子女、同胞兄弟姐妹故世均享受丧假。
2、教职工享受丧假,其给假时间分别为:父母亲、配偶、子女、岳父母、公婆给五天,祖父母、外祖父母、同胞兄弟姐妹给假三天,丧假时间包括节假日。(课务应经教务处协调)
3、教职工享受丧假,其工资待遇不变。如超出规定时间,应按事假论处。
婚假、产假
执行有关文件精神。
迟到及早退
1、教职工不按规定时间到校属迟到行为,不到规定时间下班属早退行为。
2、教职工迟到早退须向学校领导说明情况,迟到早退超过二小时以上者按事假半天论处。
3、迟到(未签到)、早退一次扣0.05分,直至扣完为止。教职工每学期迟到早退不超过二十次,超过者不享受学校年度考勤奖。
升旗仪式
教职工均应参加升旗仪式,无辜不参加着1次扣0.1分。
教职工会议
教职工必须参加教职工会议,无辜不参加着1次扣0.1分
查 岗
学校行政每天查岗一次,不在岗一次扣分。
串 岗
1、教职工上班时间非工作联系的跨部门走动称串岗。
2、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应接受学校考核,经常串岗者,扣除其年度考勤奖。
旷工与旷课
1、教职工无正当理由,擅离岗位,不假而别者,一律视为旷工。
2、教职工旷工,旷课一节或1天扣1分,旷职期间内旷课则合并计算。
3、教师无正当理由,擅自放弃课务者,一律视为旷课。
4、监考旷课,每堂扣除扣1分。
附 则:
对男女分别在53和50周岁的老教师、动手术开刀有区级及以上医院证明的教师、婴儿在哺乳期的女教师等类似情况的教职工将酌情从宽考虑。
桃红初级中学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