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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09年江宁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表日期:2009/3/2 19:22:28作者:2009/3/2 19:22:28有2009/3/2 19:22:28位读者读过

中共南京市江宁区委教育局工作委员会文件

江宁教工委字(2009)2号

 

 

 

关于印发《2009年江宁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支部(总支):

     现将《2009年江宁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南京市江宁区委教育局工作委员会

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

二OO九年二月二十六日

 

抄送:各基层学校党支部

2009年江宁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工作要点 

2009年,我局党风廉政工作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落实市教育局纪工委和区纪委的有关工作部署,继续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惩防并举,标本兼治,切实提高党员干部素质,增强为民服务意识,为江宁教育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保证。

一、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1、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开展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坚持党政主要主要负责人讲廉政党课的制度,全年各级理论学习中心组安排反腐倡廉专题学习2次以上,并把反腐倡廉教育充实到基层组织的“三会一课”中,坚持廉政短信提醒制度,警钟长鸣。

2、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继续执行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单位“一把手”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其它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细化责任分工,做到分解到位,落实责任,形成全覆盖的责任体系。建立党风廉政责任任制考核制度。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做好自查、自评工作,局纪工委将结合党建考核对各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对那些领导不力,工作失察、失职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的,要坚决追究责任人直至主要领导责任。

3、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广泛开展宣传,明确纪律要求,今年,根据市局要求,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1)严禁领导干部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等形为。(2)落实领导干部配偶和子女从业、投资入股、到国外定居等规定和有关重大事项报告登记制度。(3)纠正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发放住房补贴、多占住房、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置住房或以劣换优、以借为名占用他人住房等问题。(4)严禁领导干部相互请托,违反规定为对方的特定关系人在就业、评优、就学等方面提供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

4、着力推进校园廉政文化建设。继续以“廉洁文化进校园”活动为载体,以橱窗陈列、网站宣传等形式,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把廉洁教育与学校德育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校园文化建设结合起来。着力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校园廉政文化氛围,加强廉政文化示范点建设,争创区级廉政文化示范点一家。

二、实施“阳光工程”,加强教育系统的行风建设

1、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继续加强局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以科室建设为重点,努力实现全区教育系统机关办事、服务质量、工作效率和能力水平的再提升,以优良的作风保障全区教育事业科学平稳发展、和谐发展,保障“教育信息化推进年”的稳步推进。

2、规范教育收费行为。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严格执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严格执行预算外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关于对教育收费信访举报投诉实行重点监控的意见》,严肃查处违规收费行为。巩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区”创建成果,进一步完善教育收费管理办法。加强督查,切实保证2009年春季学期开始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所有在校生免杂费、课本费和借读费政策的严格执行。

3、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严格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就近入学政策,认真听取民意,完善具体操作办法。坚持教育资源优质均衡发展,义务教育创段不得分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严格控制学额,严格招生计划的审核、审批和管理。禁止违规补课。

4、关注教育民生问题。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保障机制,保证公用经费足额及时拨付。依法保障外来务工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落实各项助学措施,对特殊学生、困难家庭学生提供帮助。深入推进“小班化”教育、“城乡学校结对帮扶计划”等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的各项措施,促进教育公平。

5、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深入开展“强师德、铸师魂、树形象”系列活动,大力弘扬“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高尚精神,自觉做到“六严禁”:严禁体罚变相体罚学生,严禁侮辱和歧视学生,严禁向学生家长索要礼金,严禁有损于教师形象的言行,严禁搞有偿补课,严禁上课接听电话、吸烟。建立健全教师师德档案。

三、加大力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认真贯彻中央纪委《关于纪检监察机关严格依纪依法办案的意见》,健全办案程序,严格案件管理,严明办案纪律,确保办案质量。

1.继续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依纪依法严肃查处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以及领导干部滥用权力、谋取私利、贪污贿赂等方面的案件,继续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努力提高办案质量和执纪水平,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预防和治本功能。

2.积极整合信访资源,畅通诉求渠道,提高信访工作质量,妥善解决教职工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发现苗头性和倾向性的问题,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切实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维护教育稳定,促进校园和谐。

3.深入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加强与检察机关、行政执法机关的协调配合,逐步建立预防职务犯罪预警机制,争创江宁区预防职务犯罪先进单位。

四、履行监察职能,不断优化教育发展环境

1、认真开展执法监察。对学校贯彻、执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特别是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教育主管部门的行政命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有法不依的现象要及时纠正,切实做到依法治教、依章治校,不断规范办学行为。

2、深入开展廉政监察。重点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落实廉洁从政有关的监督,加强对人财物管理使用、关键岗位的监督,提高监督的有效性,遏制腐败现象的滋生。

3、继续强化效能监督。重点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纪律松弛、效率不高,行政不作为、行政乱作为等现象进行有力查处,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