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红中学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发表日期:2016/8/10 0:00:00作者:2016/8/10 0:00:00有2016/8/10 0:00:00位读者读过
桃红中学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财务管理,有效地控制招待费的开支,依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1、 坚持同城不招待的原则。外市工作人员到校公务,确需用餐,需要提供公务来函。
2、 根据所需接待的对象进行对口接待,尽量减少陪同人数。接待对象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接待人数的三分之一。
3、 凡需要安排就餐的,由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及时向校长汇报,并填写《公务接待审批表》(要附上参加就餐人员名单),交办公室主任审核,校长审批后再安排就餐地点。
4、 一般情况下,招待尽量安排快餐。确应临时或其他特殊情况,可适当安排在学校的就近餐馆吃简餐。
5、 接待工作要按照上级规定,严格控制接待标准,不上烟酒。
6、 每次招待工作结束后,要及时结算,填写《江宁区教育系统公务接待报销审批表》,完善财务支出各项手续。
7、 招待费一餐一结,每月定时上报教育局监察室。
江宁区桃红中学
2016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