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宁教工委字﹝2017﹞2号
发表日期:2017/3/24 0:00:00作者:2017/3/24 0:00:00有2017/3/24 0:00:00位读者读过
中共南京市江宁区委教育局工作委员会
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
江宁教工委字﹝2017﹞2号
关于印发《江宁区教育系统2017年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学校(幼儿园)、直属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江宁区教育系统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江宁区教育局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解一览表》、《江宁区教育系统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月主要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江宁区教育系统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
附件2:《江宁区教育局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解一览表》
附件3、《江宁区教育系统2017年党风廉政月主要工作安排》
中共南京市江宁区委教育局工作委员会
南 京 市 江 宁 区 教 育 局
二○一七年二月
附件1:
江宁区教育系统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
工作要点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党风廉政工作会议的精神,根据上级纪委的部署,紧紧围绕教育中心工作,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持不懈狠抓作风,毫不手软惩治腐败,为江宁教育工作目标的实现保驾护航。
一、预防在先,教育在前
(一)强化纪律宣传。深入开展《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学习教育活动,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相关廉政规定的宣传教育,开展遵纪守法教育,杜绝酒驾赌博等违法现象,让规矩入脑入心;坚持正面教育与反面警示教育相结合,充分运用中心组学习、专题讲座、学习参观、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扎实推进党纪法规宣传,使广大党员尤其是党员干部对党内法规心存敬畏、心有戒律。
(二)开展常规活动。加强对全区校(园)长的党风廉政培训,通过案例剖析、参观廉政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廉政短信提醒等多种形式,挺纪在前不断引导党员干部遵纪守规,不触纪律红线,增强纪严于法意识。继续坚持对新任干部廉政谈话制度;落实好一把手上党课制度,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勤政廉政意识,大力开展“学师德模范做四有教师”师德宣讲、道德讲坛、遵纪守法、杜绝有偿家教等教育,开展廉洁从教承诺书签名、“我身边的廉洁故事”演讲等活动。
(三)注重文化育人。依托江宁教育纪检监察网站,及时发布中央、省、市区纪委及本系统各单位的活动信息。结合争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要求,扎实推进廉洁文化进校园建设,在评选系统廉洁文化示范点的基础上,争创市、区廉政文化示范点。
二、主动监督,敢于担当
(一)开展专项行动。全力推进市区纪委“腐败易发多发重点领域整治”、“打铁还需自身硬”、“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防隐身防变异防反弹”等四大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制订工作细则,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组织专项督查,强化整改落实。
(二)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进一步健全“廉政提醒”“廉政谈话”“行政警示”“监督建议”“婚丧喜庆事宜审批”、 “函询约谈”等制度,在传统节假日和重要时间节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提醒和监督,保证领导干部能正确履行职责、行使权力。
(三)突出对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的监督。梳理廉政风险点,结合关键时间节点,对重点部门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通过签订责任书、专项督查等方式,加强对教育系统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大宗食材采购、校服采购、技装招投标的监督,确保工程建设、资金使用安全。
(四)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加强对招生、教师招聘、办公用房、重点工程、政府采购等行政监察。有计划开展财务收支、经济责任和建设工程项目审计工作,探索领导干部届中审计,签订内部审计相关责任书,进一步发挥审计的监督作用,将督查和审计安排在每月的工作计划中,每月有督查和审计的重点。
(五)突出做好专项督察。按照上级纪委的要求,对教育专项资金、招生、教辅资料、教育设备采购、学校建设等教育系统腐败易发多发重点领域进行专项督查。在2016年公款吃喝专项督查的基础上,重点对公办幼儿园、分校的公务接待专项督察,对在2016年度督查中存在突出问题的单位要进行“回头看”,并配合计财科,做好春季及秋季教育收费的专项督查,在端午节、中秋节及春节等敏感时期,根据上级纪委的要求,开展作风建设及党风廉政专项督察。
(六)利用“八项规定月报系统”适时监督。依托“八项规定网上月报系统”,每月对各单位“三重一大”事项、校级干部外出培训情况、出国情况、公车使用(私车租用)及支出情况、招待费情况、信访情况、处理情况等进行适时监控并进行分析,提供书面材料供领导决策。
三、依法执纪,严肃问责
(一)探索执纪方式,运用好“四种形态”。对党员或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及时给予提醒谈话、批评教育、质询等方式进行处理;对不能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区委关于作风建设规定精神,情节轻微,尚不足给予党政纪处分的,给予告诫、责令做出检查、通报等方式进行处理;对于情节较重,违反党纪的或给予告诫后整改不到位的,给予党政纪轻处分或组织调整;对犯有严重错误,已不适宜担任现职或妨碍案件调查的,给予党政纪重处分或重大组织调整;对于党员干部涉嫌违法,根据实际情况,直接将线索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坚持有案必查,保持高压态势。认真受理举报线索,按程序办理案件,严肃查处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腐败案件。持续加大问责追究力度,坚持“一案双查”,强化主体责任和责任追究,强化责任担当,真正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对单位发生较严重的违纪案件,追究单位负责人的主体责任。
四、落实责任,强化队伍
(一)明确责任内容。年初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意见,做好任务分解,明确领导班子、各科室的职责任务分工,明确从严治党职责,狠抓工作部署。局党工委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把党风廉政教育纳入教育系统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教育规划,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法制教育、警示教育和党纪教育,切实从思想上筑牢拒腐防线。局纪工委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聚焦主责主业,加大正风肃纪和违纪案件查处力度。各学校幼儿园及直属单位每月通过网上党组织要强化“一岗双责”意识,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做到全年工作有重点、专项工作有监督、日常工作有人管、与行政工作同布置、同落实、同检查、同评比。各学校及幼儿园、直属单位及时通过网上月报系统定期向局报告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情况。
(二)强化责任落实。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签字背书”制度,局党工委与各学校、支部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做到廉政工作责任到岗、落实到人。并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分工、任务分解、案件查处、年度考核等具体责任行为进行把关审阅。局纪工委要把准案件线索,规范合理办案并做好纪律审查。各学校及党组织与教师签订“廉洁从教承诺书”,关加强监督与考核。通过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确保落实“主体责任”的责任主体任务明确、履责有依、问责有据。
(三)加强队伍建设。
积极推动“三转”,坚持业务培训,提高智慧办案能力。加强对查办案件方式方法的研究,不断提升线索分析排查能力、信息化办案的能力。加强理论培训和实践锻炼,提高办案人员能力。按上级要求从思想、作风、政治、业务等方面提高自身队伍建设要求,不断提高纪检监察队伍素质。
附件2:
江宁区教育局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解一览表
项 目 |
序号 |
内 容 |
牵头科室 |
责任科室 |
责任 领导 |
加 强 廉 政 教 育 严 明 纪 律 规 矩 |
1 |
系统各级党组织要认真组织开展《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学习活动,中心组纪律专题学习全年不少于2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不少于1次,总支(支部)书记讲党课不少于1次,在系统上下积极营造尊崇党章、遵守党纪的良好氛围。 |
工委办 |
各科室 |
刘尹武 高红英 |
2 |
督促系统党员干部切实增强政治意识、纪律意识、大局意识、看齐意识。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把遵守政治纪律落实到贯彻民主集中制、实施“三重一大”决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项工作中。 |
工委办 办公室 |
各科室 |
刘尹武 高红英 | |
3 |
结合责任制检查、作风督查、专项督查等工作,对各学校(单位)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等情况开展监督,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坚决维护政治纪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
监察室 |
办公室 计财科 职社科 督导室 |
全体局领导 | |
4 |
充分利用教育门户网站、教育党建、纪检监察网等阵地,组织开展优秀党日活动案例评选、学师德模范做“四有”教师宣讲、 “我身边的廉洁故事”演讲等活动。引导系统党员干部深刻领会法规精神内涵,筑牢道德“高线”,严守纪律“底线”。 |
工委办 监察室 组织人事科 招生办 普教科 督导室 |
各科室 |
周 强 刘尹武 宋 军 高红英 | |
5 |
深化“廉洁文化进校园”工作,利用环境教育、开学教育、形势报告、学科教学、主题班会、征文活动、学生社团、校园网站等多种形式对师生开展廉政文化和廉洁教育,构建廉洁从教的良好环境。全面推进市区廉政文化点的创建工作。 |
监察室 |
普教科 德育研 究室 |
宋 军 高红英
| |
强 化 两 个 责 任 加 强 队 伍 建 设
|
6 |
系统各级党政组织要层层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做到全年工作有重点、专项工作有监督、日常工作有人管、与行政工作同布置、同落实、同检查、同评比。结合省市区及本局关于党风廉政的制度规定,健全完善符合自身实际的党风廉政建设配套制度,不断提高党风廉政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水平。 |
工委办 监察室 |
各科室 |
刘尹武 高红英 |
7 |
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切实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组织推动、监督检查的作用;领导班子成员要严格履行“一岗双责”,自觉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分管工作之中。 |
工委办 监察室 |
各科室 |
周 强 刘尹武 高红英 | |
8 |
局党工委与各学校支部(总支)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做到廉政工作责任到岗、责任到人。并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分工、任务分解、案件查处、年度考核等具体责任行为进行把关审阅。 |
工委办 |
监察室 |
刘尹武 高红英 | |
9 |
纪工委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聚焦主责主业,加大正风肃纪和违纪案件查处力度。 |
监察室 |
|
高红英 | |
完 善 制 度 建 设 主 动 监 督 执 纪 |
10 |
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落实“三重一大”等重要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健全“廉政提醒”“廉政谈话”“行政警示”“行政函询”“婚丧喜庆事宜审批”等制度, |
组织人事科 工委办 |
监察室 |
周 强刘尹武 高红英 |
11 |
抓住元旦春节、教师节、中秋国庆、寒(暑)假等敏感时点,加强教育提醒,开展明查暗访,坚决查处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款旅游、违规发放奖金、津贴补贴等问题,严肃查处借婚丧嫁娶、工作调动、招生招聘之机敛财的行为。 |
监察室 |
各科室 |
高红英 | |
12 |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完善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强化正向引导,开展优秀教师廉洁事迹进校园宣传活动,弘扬清廉师表形象。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等相关要求,加大对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查处教师有偿家教、收受学生和家长礼品礼金等不正之风,对师德败坏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
组织人事科 监察室 |
各科室 |
周 强刘尹武 高红英 | |
13 |
认真落实“四个专项行动” ,组织专项督查组,对教育专项资金、招生、教辅资料、教育设备采购、学校建设等教育系统腐败易发多发重点领域进行专项督查,密切关注不正之风的新动向、新表现,防止“四风”变异反弹回潮,对顶风违纪、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一经查实从严从重处理,对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
监察室 |
各科室 |
全体局领导 | |
14 |
加大教育系统招生、考试、收费、职称评定、评优评先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充分发挥财务检查、经济责任审计等监督职能作用,加强对学校、单位资金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注重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督促纠正违规行为 |
监察室 |
组织人事科 计财科 监察室 |
刘尹武 刘 勇 高红英 蒋开华
| |
15 |
把问责追究作为全面从严治党治教的重要抓手,坚持“一案双查、失职追责”,对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法规不力、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发生“四风”问题、选人用人失察等问题的,要严肃追究责任,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 |
组织人事科监察室 |
各科室 |
周 强 刘尹武 高红英 |
附件3:
江宁区教育局2017年纪检监察工作月主要工作安排
月份 |
主要工作安排 |
责任科室 |
一 |
做好区纪委党风廉政责任制迎查工作 |
工委办 监察室 |
做好春节期间学校及机关干部廉洁教育工作 |
监察室 | |
二 |
研究制订2017年党风廉政工作意见、任务分解和月工作计划 |
监察室 |
三 |
配合计财科,对春季学校教育收费情况进行督查 |
计财科 监察室 |
研究落实上级纪委四项专项行动 |
监察室相关 科室 | |
对新教师招聘面试工作进行专项督查 |
监察室 | |
四 |
专职副书记、纪检委员培训 |
监察室 |
完善江宁教育纪检监察网站 |
监察室 电教中心 | |
对专项资金、设备采购、招生、工程建设等进行专项督查(随机抽取城区10所学校)。 |
监察室相关 科室 | |
五 |
调研市区廉政文化示范点创建工作 |
监察室 |
对部分公办园及教办园进行公务接待情况进行督查 (示范园 上元园 竹山园 兴宁园 清水亭园 东山园 上坊园) |
托幼办 计财科监察室 | |
六 |
对部分公办园进行公务接待情况进行督查 (其林园 淳化园 土桥园 汤山园 上峰园 湖熟园 龙都园 周岗园 秣陵园 禄口园 铜山园) |
托幼办 计财科监察室 |
招生工作调研并开展择校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竹山中学、上元中学、百家湖中学、岔路学校、实小、东小 百小、 竹小、 翠小、科小、百幼、示范园、翠幼 ) |
招生办 托幼办 监察室 | |
做好端午节期间廉洁教育工作 |
监察室 | |
七 |
组织机关科室和直属单位负责人参观中国金陵廉政文化教育馆 |
工委办 监察室 |
继续对公办园进行公务接待专项督查 (东善园 陶吴园 横溪园 丹阳园 谷里园 江宁园 陆朗园 铜井园) |
托幼办 计财科监察室 | |
八 |
暑期提拔干部廉政谈话及财务知识、法纪知识培训 |
计财科 监察室法制安全科 |
九 |
配合计财科做好秋季收费检查工作 |
计财科 监察室 |
教师节中秋节及国庆节期间作风建设督查 (淳化中小学 土桥中小学 龙都中小学 湖熟中小学 周岗学校 其林中小学 汤山中小学 上峰中小学) |
计财科 监察室 | |
十 |
迎接市、区廉洁文化示范点验收 |
监察室 |
开展纪检工作调研活动 |
监察室 | |
开展“我身边的廉洁故事”演讲活动 |
工委办 监察室 | |
十一 |
开展2016年度教育系统秋季作风建设专项督查工作 (陶吴中小学 横溪中小学 丹阳学校 陆郎中小学 江宁中小学 东善中小学) |
计财科 监察室 |
开展纪检工作调研,征求基层意见 |
监察室 | |
十二 |
做好区作风建设、廉政建设迎查的准备工作 |
监察室 |
谋划两节期间廉洁自律及作风建设工作方案 |
监察室 | |
总结2017年工作并谋划2018年工作思路 |
监察室 | |
全年 |
及时完成上级纪委转办案件及各类投诉举报案件的调查及处理工作 |
监察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