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红中学行政管理人员考核细则
发表日期:2017/9/8 16:28:22作者:2017/9/8 16:28:22有2017/9/8 16:28:22位读者读过
桃红中学行政管理人员考核细则
(讨论稿)
为了加强校领导班子建设,进一步明确行政人员的工作职责,充分发挥各自的主观能动作用,培养一支高素质的领导队伍,特制定江宁区桃红中学行政管理人员工作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参照区教育局相关文件学校享受中层副职以上待遇的所有人员,校长参加区教育局组织的校级领导年度考核。
二、考核分数与等次
总分为100分,其中平时考核(70分),群众信任考核(20分),校长考核(10分)。
考核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
90(包括90分)分以上为优秀,
80-90分(包括80分)为称职,
60-80分(包括60分)为基本称职,
60分以下为不称职。
三、考核办法及要求
本着简洁、明了、易操作的原则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平时考核(70分)
此项按月考核,学期得分=月考核总分÷考核月数
1、常规工作(40分)
(1)部门分管工作(20分)a、本人所分管工作能按时、按要求完成,能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正常可得16分,分管工作做得好,给学校赢得称赞、便利等得1-2分,分管工作做得特别好,给学校赢得荣誉称号或受上级部门表彰,群众满意称赞的得1-2分。
b、不能按时按要求完成本职工作扣0.2分/次,因本人工作疏忽给学校工作带来不利影响视情节扣0.3-1分/次。
(2)文件处理工作(10分)。
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坚决按文件要求及时完成相关工作,积压、延误未对学校造成影响扣0.1分/次,造成影响则视情节严重扣0.2-0.5分/次,文件处理完毕后,及时移交办公室存档,防止文件遗失。文件每月底的周五放学前交,迟交扣0.01分/件,文件遗失扣0.2-0.5分/件。
(3)各种计划、总结、相关材料的及时上交与归档。(5分)
a、开学初部门工作计划与学期结束工作总结,无故不按时交每耽误1个工作日扣部门负责人0.1分,不交扣0.2分/次。(一次最高扣0.2分)
b、学校周工作安排无故迟交扣0.01分/次,不交扣0.02分/次。
c、学校安排的其他各种表册、制度等的制定无故迟交扣0.1分/次,不交扣0.2分/次。
(4)其他临时性、突击性工作。(5分)
按时、按要求完成相关临时性、突击性工作得5分,否则扣0.2分/次。
2、职业道德(20分)见《桃红初级中学教职工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中第六项(奖励性绩效考核内容及计分标准)中(七)常规考核津贴中第1项。
3、出勤(10分)见《桃红初级中学教职工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中第六项(奖励性绩效考核内容及计分标准)中(七)常规考核津贴中第2项。
(二)群众信任考核(20分)
1、学校行政管理人员每年年底接受群众信任考核,考核主要内容分“德、能、勤、绩”,每个项目5分,共计20分。
2、参加考核的人数需达到群众总数的70%以上,取参加评分的总分的平均分为每人实际得分。
(三)校长考核(10分)
校长根据每位行政管理人员平时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绩效、工作投入程度情况进行评价打分。
四、考核结果处理
1、考核每学期一次,每次将三项分数相加得每学期总分,把两学期总分相加后除以二算出个人总分后确定考核等次。
2、考核等次为称职以上则按《桃红初级中学教职工绩效工资分配方案》中规定享受相关津贴的全额。
3、考核等次为基本称职的则扣发其津贴总额的2%;考核为不称职的扣除其津贴总额的5%,并根据区、校有关考核文件免除其所任职务。
4、学校组成行政人员、教职工代表等对行政管理人员进行考核和信任投票,得票低于30%者将调离岗位或免除其职务。
五、有关说明
1、学校行政管理人员有关待遇标准严格按区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2、学校行政人员职数严格按区教育局有关文件执行。行政津贴实行总包干制,考核津贴扣除部分纳入学校总盘子进行二次分配。
3、本考核细则仅对行政管理人员任职和待遇进行量化考核,不影响其本人其他绩效考核。
桃红中学绩效工资考核领导小组
2014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