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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区桃红中学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实施方案

发表日期:2009/9/27 8:26:02作者:2009/9/27 8:26:02有2009/9/27 8:26:02位读者读过

江宁区桃红中学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2009年度江宁区教育系统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实施办法》和局领导《在全区教育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动员会上的讲话》的精神,根据江宁区教育局关于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的部署,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提出2009年度桃红中学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实施办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动力,认真贯彻《2009年度江宁区教育系统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实施办法》的要求,紧紧围绕我校教育改革发展的中心工作和任务,以加强师德建设、加强校务公开、规范办学行为、规范收费行为为重点,扎实开展教育系统民主评议行风活动。通过评议,切实转变作风,改进工作,促进发展,进一步建立健全我校各项管理工作制度,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    

二、组织机构和评议队伍

1、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 王良成   江宁区桃红中学校长

副组长:赵家祥  江宁区桃红中学副校长

成员: 朱明彩   江宁区桃红中学工会主席

          穆明顺   江宁区桃红中学校长办公室副主任

          胡德明   江宁区桃红中学教务主任

          张尤胜   江宁区桃红中学教务副主任

          史利民    江宁区桃红中学德育副主任

          胡亮      江宁区桃红中学安全督察员

         王祖龙    江宁区桃红中学总务主任

张秋叶   江宁区桃红中学女工委主任
   2、建立行风监督员队伍。

(1)          陈其宝    个体老板

(2)          耿太祥    学校职工

(3)          吴强     个体老板

(4)          程中华   个体老板

(5)          马福珍   幼儿教师

三、评议内容

     1、教师队伍建设
     (1) 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南京市中小学教师礼仪规范》,进一步加强广大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全面提高师德师风师能建设水平;
     (2) 全面推进教师教育,更新观念,提升素养,提高教书育人的能力和水平,重视和加强提高教师教学水平;
     (3) 关心教师,尊重教师,充分调动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改善教师的工作、学习条件。
     2、校务公开
     (1) 加大校务公开力度,推进学校民主管理、科学管理;
     (2) 落实《学校章程》,建立健全学校管理规章制度,重大事项公开透明;
     (3) 实行收费公示制,公开招生相关信息。
     3、规范教育收费
     (1) 严格执行教育收费项目和标准,杜绝乱收费行为;
     (2) 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免费政策和教育惠民政策,对经济困难家庭学生实行“助学券”制度,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入学实现“同城待遇” ;
     (3)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以招生为名违规向学生收取赞助费、返校费、共建费等;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严格执行“三限”政策。
     4、规范办学行为
   (1)严格禁止下达高(中)考升学指标;

(2)严格控制学生在校集中教学活动时间;

(3)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

(4)严格规范考试和招生管理;

(5)严格制止义务教育办学中的违法行为。

四、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7月—8月)

 1、组织发动,制定措施

 印发《2009年度江宁区教育系统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实施办法》,召开行政会和全校教师会,全面部署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做好思想组织发动,并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及时制定我校的行风评议工作实施办法。

2、建立健全工作网络

我校及时成立行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所属学校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并在7月底前用电子表格,将行风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人、联络员和联系方式,报送区教育局行评办。

   3、报送服务对象资料
   7月底,我校按照分配的服务对象资料数量,用电子表格把服务对象(10名)资料报送区教育局行评办。

   第二阶段, 自查自纠(8月一9月中旬)

按照教育局评议工作的总体要求,围绕“重点评议内容”、“公开政务(事务)和承诺服务事项”等情况认真进行自查,同时采取走访学生和家长、召开座谈会、设立意见箱、发放调查问卷、公布投诉举报电话(信箱)等形式,广泛收集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查摆自身行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自查和征求意见结束后,确定专人将存在的问题、意见和建议逐项录入《被评议部门和行业(单位)自查自纠登记表》。在9月20日前将《被评议单位自查自纠登记表》电子版报送区教育局行评办。

第三阶段, 集中评议和全面整改(9月一11月底)

学校在动员部署、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认真综合分析我校行风建设工作,在 10 月底前,可以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安排,择期召开“向服务对象述职,接受群众评议”大会,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向服务对象代表(不少于 50 名)、行风监督员(不少于 5名)述职报告“重点评议内容”、“公开政务(事务)和承诺服务事项”以及作风建设等情况,并针对存在问题提出具体可行的整改措施,现场接受服务对象代表、师德行风监督员的评议和满意度测评。

  11月15日前,学校将认真总结行风建设和民主评议工作,形成有数据、有做法、有实例、有具体整改措施的年度书面总结报告,并附制定的长效管理制度,用电子版报送区教育局行评办。

 

江宁区桃红中学

 

2009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