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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红中学第一届“优秀青年教师”评选方案

发表日期:2021/12/22 8:54:44作者:2021/12/22 8:54:44有2021/12/22 8:54:44位读者读过

桃红中学第一届“优秀青年教师”评选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建设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优秀青年教师队伍,为我校高素质、有潜力的优秀青年教师创造条件、提供平台,加快职业成长和专业发展,促进我校教师队伍水平的整体提升,经研究,决定开展桃红中学第一届“青年优秀教师”评选活动。

一、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请   

凡拟参加学校“优秀青年教师”评选的教师,以个人名义,提出书面申请,否则视弃权,作为自动放弃处理。

(二)资格审查   

在个人提出申请的前提下,由学校职能部门对申请教师作评选资格审查,校长室审批。

(三)教研组推荐  

经个人申请在资格审查后,由教研组负责推荐参与优秀青年教师评选。

(四)考察和考核   

学校将成立优秀青年教师评选领导小组,由校长室直接领导评选小组,教务处、教科室、教研组等相关人员参加,对申请教师进行考查和考核,考查考核细则另定。

(五)学校审批   

由学校评选领导小组对申请教师考查考核后,经学校最后审批,确定学校优秀青年教师若干名。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自觉違守国家法律法规,严于律己,廉洁从业,热爱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热爱学生,爱岗敬业,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工作负责,乐于奉献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

2.申报人员年龄按照南京市优秀青年教师评选的年龄规定,即不超过35周岁(年龄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

(二)专业条件

1.教学工作。

申报学科须与本人任教学科相一致,并且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一项:

(1)所教考试学科的均分(综合得分)至少有1次位居校均以上。或服从单位工作安排,接手薄弱班级,成绩提升明显;

(2)所教非考试学科辅导学生参加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学科内比赛获得校级及以上集体奖至少1项,或组织、参加校内本学科学生集体活动至少2次。

(3)参加校级及以上学科教学竞赛、基本功评比取得校级及以上奖至少1项;

(4)获得校级及以上综合表彰或与学科相关荣誉。

2.教科研工作(符合下列其中之一)。

(1)任教以来,至少有1篇本学科专业论文、案例在区级以上教育教学类刊物上发表,或在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论文、案例评审中获区级及以上奖项。

(2)任教以来,至少主持1项与学科教学相关的区级及以上个人课题研究,已立项或结题。

(3)任教以来,至少主持1项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管理的课题硏究,已立项或结题。或作为核心成员参与区级以上集体课题硏究并结题。

(4)任教以来,开设片级及以上公开课、讲座或命题至少1次(场、次)。

三、奖励办法

学校对确认的优秀青年教师予以桃红中学优秀青年教师的荣誉称号,对其外出培训进修、深造提供一定的便利和机会,同时在物质或经济上予以一定的奖励,以资鼓励。

 

江宁区桃红初级中学

2021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