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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区桃红中学安全工作制度集

发表日期:2007/11/15 19:34:26作者:2007/11/15 19:34:26有2007/11/15 19:34:26位读者读过

 

江宁区桃红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确保国家和集体财产(校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校长王良成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处室向领导小组负责。各处的下设机构向各处负责并实行双向反馈,实行责任追究制 

2、学校每月要对学生进行有关方面的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发现问题应及时并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学生进行紧急发问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教委;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三份,一份报主管部门,一份报教委办公室,一份报教委法制安全科,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4、建立完善领导值日、教师值日制度;中青年教师护校队;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负责学校保卫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部门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

6、外单位或部门借用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工作,未经校长同意,不得组织参加。

7、学校还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学校要经常检查校内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拆除。

 

 

 

桃中安全管理小组人员名单:

1、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长:王良成
   
副 组 长:史利民
   
    员:赵家祥、姚应平、姚宝国、胡德明、钱军、王祖龙、各班班主任

2、安全教育工作小组:
    
    长:
姚应平
   
副 组 长:王祖龙

    员:各班班主任

3、学校安全保卫巡查小组
   
    长: 姚宝国 
   
副 组 长: 钱 
   
    员: 钟      黄真庆

4、学生安全检查小组
   
    长: 史利民
   
    员: 小小安全员队成员。

 

   

 

 

 

 

 

 

 

 

 

 

 

桃中学生日常安全制度

一、进出校门要自觉下车,进入校门后要按规定停放自行车,在校内骑车要慎行、慢行。

二、上下楼自觉靠右行走,不急行、不拥挤。

三、严禁在楼道上,教室内追逐打闹和奔跑,以免滑倒和摔伤。

四、严禁攀爬学校任何一处的的围墙,门窗、围栏、阳台及树木、球架,不准上楼房天面。

五、不准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管制刀具进校。

六、若照明灯和电风扇等电器发生故障,不得私自动手排除,应报告教师或总务处,由学校电工进行故障排除,不得打开配电箱,触摸电器开关。消防器材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搬动。

七、大扫除时间注意安全,对高处的玻璃窗和无阳台窗子的外部,不要勉强搽拭。

八、不准私自外出游泳。

九、不准私自到校外或公共场所进行文娱、体育和任何形式的玩乐活动。任何私人聚会,必须征得家长同意。

十、做文明学生,不要有任何故意伤害他人、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不允许参与打架斗殴。

十一、察觉到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师长。遇事冷静,以保全自身安全为重,不冲动蛮干。

十二、上实验课要严格遵守实验室的有关安全规则完成实验。

十三、课外活动和体育锻炼,要按有关安全规则进行。

十四、在往返家校的路上,要注意交通安全,行路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十五、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外集体活动,要严格遵守活动纪律,不得擅自离队个别行动。

十六、住宿生必须严格遵守住宿生安全管理规定。

 

 

 

 

 

 

 

 

 

 

 

桃中消防安全制度

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及全校师生的生命及财产的安全,把防火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一、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

二、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三、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宿舍楼等设有安全通道标志,在楼道内不得堆放物品、保证楼道畅通。

四、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在化学实验员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沙池、灭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五、图书馆、化学实验室、物理实验室、木工房、电脑室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六、装有消防栓、防火器材等部位,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七、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不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八、学生宿舍内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不准烧火、点蜡烛,如发现一律收缴。

九、校内居住的教职工,必须以身作则,并且监督教育家属,及子女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十、在使用煤气等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按照正确使用方法使用,注意防漏气、防爆、防火,使用后要要关好气阀,确保安全。

十一、锅炉要定时检查,锅炉工要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严防事故发生。

十二、对因不重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桃红中学消防小组成员:

灭火小组成员:

组长:钱军

员:王二宁  刘荣学  胡民勇  姚金勇   余根平  洪 磊   孔德礼

警戒小组成员:

组长:王祖龙

员:夏芳  甘正云  耿龙荣  杨敏

救护小组成员:

组长:王晓蓉

员:詹新艺  吕芳  黄真庆  张秋叶   朱明彩

疏散小组成员:

组长:姚应平

员:王亮  穆明顺  居锦玲  张厚华  陈玉龙  易怀德  钟明

 

 

 

桃中学校周边环境安全治理制度

    1、学校周边环境治理涵盖师生人身、食品卫生、文化活动等方面,系综合性治理,应取得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与通力配合。学校对周边环境应密切关注与监控。

    2、各校在做好内保工作的同时,应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应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街道、工商管理、文化监管等部门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3、值日行政、值日教师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还应注意对校园外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社会盲流、恶少对学生骚扰及各种事故,要及时报告“110、“120、“122或附近派出所,保护学生的安全。

4、每天放学前,教师要提醒学生,注意交通等各项安全。

5、要教育学生自觉维护社会公德以及各类法规,敢于与坏人作斗争,并教给正确的维护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6、健全学校周边环境学生安全的教师救护队组织机构,高度警觉,随时出动。

 

桃中学校周边环境安全治理小组成员名单

      长:王良成

    副组长:史利民

      员:赵家祥、姚应平、王祖龙、钱军、姚宝国、穆明顺及教师救护队全体同志

 

 

 

 

桃中校园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一、门卫值班人员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原则,尽职尽责,为维护校内正常秩序积极工作,努力为教育教学服务。

    二、对来访人员要询问,查验证件,做好来访登记。

    三、按时开关校门,对迟到的学生(包括住宿生外出)一定要按规定进行登记,耐心教育并在次日及时报告德育处、总务处。上课期间,不得让学生走出校门(特殊情况凭德育主任签字方可放行)。

    四、禁止校外人员进入校园游玩、推销和进行娱乐活动,未经校领导同意,校外车辆严禁入校停放。

    五、管理好邮件。认真对携带物品进出校门的人员进行检查,发现可疑物品应立即收缴,必要时要对可疑人员进行控制,问题严重的要立即向领导汇报或向公安机关报案。

    六、值班过程中要在室外观察校园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夜间检查办公楼、图书楼、综合楼、教学楼等处的楼门是否已锁,配合学校巡逻人员在校内巡逻。

    七、要认真贯彻学校的门禁制度,督促师生自觉执行遵守,在上学和放学期间,督促师生进出校门自觉下车。

    八、在值班时间内,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经常保持值班室内、校门一带的清洁卫生。

    九、节假日期间,学校实行24小时关闭,未经学校主管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进校。

 

 

 

 

 

 

 

 

 

桃中各学科课堂教学安全及后勤服务工作安全管理制度

    1、有关人员应努力学习新的教育思想,增强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

    2、各学科的课堂教学或课外教学活动都应将学生的安全放在第一位,保证学生的安全,各学科教师应按学科教学的特点和有关的安全要求,制定相关的课堂教学的安全措施。

3、为防意外,任何教师不得要求学生中途离校(离队)回家取物。

4、对学生的实验操作,应按安全规定严格要求,各校实验室应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对带腐蚀性、有毒、易燃、易爆的物品要登记造册,按规定存放,责任落实到人,一旦发生失窃,应及时报告,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5、努力搞好后勤工作,树立为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的思想,为教学工作创造良好条件,保证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

    6、后勤人员应做好学校的安全保障工作,要经常性地对学校的校舍、围栏、固定设施、水电、煤气、电杆、树木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学校主管领导,采取措施,及时修缮和处理。

    7、每学期采购或为教学提供的设备、仪器物资要有规定的安全系数,如因质量问题造成事故,要追究采购人员的责任。

 

 

 

 

 

 

 

 

桃中理化生实验室及实验课安全制度

    一、上实验课教师,必须熟悉实验操作全过程及各类器材、药品的性能,必须组织好课堂教学活动,认真讲解仪器和药品的使用方法及实验步骤。特别是对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和强腐蚀等危险物品,一定要在实验前讲清楚使用注意事项,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事故发生。

    二、实验管理员一定要管理好易燃易爆、强腐蚀物品,除上课时安全使用外,不得随意发放。

    三、学生要认真听课任老师讲解仪器和药品的使用及实验步骤,以免发生不必要的损坏和不安全的事故发生。

    四、学生在实验室上课时要保持课堂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和打闹。

    五、在实验过程中,若使用有毒、腐蚀、易燃、易爆药品时。必须注意安全,特别在使用试管加热液体药品时,试管口不要对着他人,避免造成药品溅出伤害他人。

    六、实验结束后,不经老师和实验人员的同意,不得将仪器和药品私自带走。

    七、实验室一切电器设备要小心使用,不得随便触动,谨防触电。

    八、开放实验室前,实验室管理人员和教师必须首先检查室内状况。学生离开实验室后,管理人员和教师及时关好门窗及各种电器,并严格遵守实验室使用登记制度。

    九、如遇各种突发事故,必须立即制止,并及时向有关处室汇报。

 

 

 

 

 

 

 

 

  

 

 

桃中体育教学、课外活动安全措施

    体育教学:

    一、任课教师必须在上课时要讲清楚运动注意事项,准备好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严格实行体育用具使用前的安全检查。

    二、学生必须遵守课堂常规,按时上课,听从指挥、不迟到不早退。

    三、上体育课必须穿运动服、球鞋。

    四、认真做好准备活动。

    五、听从教师指导,学习正确的运动技术和自我保护。

    六、体操练习要在教师的指导下相互保护、帮助。

    七、体育课或课外锻炼中,凡出现受伤情况,应及时送往校医务室,并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

  

 课外体育锻炼:

    一、合理利用校内体育设施。

    二、篮球场上禁止踢足球。

    三、运动中不得故意伤害对方的行为。

    四、运动前做好各项准备活动。

    五、不要强行做一些力所不及的运动,如扣篮。

    六、有关人员必须经常检查各类体育场所、器材的安全性能,如有危险场地、器材,必须加强检修并出示警示标志。

 

 

 

 

 

桃中集会、会操以及实践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集会、做操应由学校专人负责统一指挥,保证集会、做操的纪律。

2、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上下楼时不要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挤压事故的发生。

3、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队,由班主任负责,防止学生乱窜,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4、各校组织学生开展实践活动,应制定周密的计划,并与合作单位负责人共同商定。

5、对实践活动的场地应事先考察,保证有利于学生实践活动的安全进行。

6、实践活动的强度应根据学生的年龄、身体状况而定,对患有不适合实践活动疾病的学生应进行劝阻,避免不必要的事情发生。

    7、学校领导及安全小组必须对集会、会操、实践活动实行全过程监控,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桃中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组织学生外出活动(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活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制定有周密的计划和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校领导审阅签字同意方可实施。组织到外地或较远活动的需经区教委审批。

2、每班应有具体的责任人,注意人员年龄、身体状况搭配。

3、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

4、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应向专业运输部门租用,遵守乘车、船安全要求,行前要求营运部门对车船进行检修。

5、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

6、野炊、爬山、野餐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

    7、活动地附近有河流、水库的,没有组织措施或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不能让学生下水。

    8、凡外出参加各种活动,学校领导及小组成员必须对全过程进行监控。

    9、在活动中做到责任追究制,如遇安全事故,追究其组织者的责任。

 

 

 

 

桃中对不可预见灾害发生安全防护工作制度

    1、学校应在各类灾害发生前做好信息收集和预测工作,化被动为主动,实行全员监控。

    2、在遭遇不可预见的洪灾、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有序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

3、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传授遇灾后的自救互救的办法,培养学生的生存能力。

4、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

5、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6、组建稳定的教师护校、护生救护队,学校拨付专项资金,加强救护队的建设。

  

 

 

 

 

 

 

桃中档案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档案室工作人员应有高度责任感和理论水平、业务能力,并严格遵守保密工作制度,非档案管理员未经主管领导同意一律不得进入档案室。

    二、档案室应具备充足的安全系统,并能经得起有关部门的安全检查,实行全员监控制和责任追究制。

    三、档案室的档案借阅要有登记,并按时归还,档案室的档案不得在档案室外存放,以免丢失。

    四、档案室内档案,用完后应及时归档,并及时锁好档案柜,一但发现有问题,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五、档案室人员进入档案室前,应对档案室外观进行观测,出档案室时要及时关好门窗,锁好铁门。

 

 

 

 

 

 

 

 

桃中财务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财务人员应遵守财务制度。按《会计法》及有关法规办理各项业务。

    二、财务室安全保证系统应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实行人与物的双重管理体系

    三、财务人员出入财务室,要及时锁好门窗,并经常检查财务室安全系统。

    四、现金不能在财务室过夜,及时送存银行。现金支票与印鉴给予妥善保管。

    五、对所有凭证柜,应及时上锁、检查。

    六、财务室及财务,学校实行统一领导下的双重监控体制及汇报制与责任追究制,防患于未然。

 

 

 

 

 

 

 

 

桃中卫生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有关卫生工作人员必须加强学习有关法规、政策,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二、卫生室购买药品必须在卫生局指定的医药公司购买,不得直接跟厂方和药商购买,买药时要逐个进行药品检查,发现有伪劣药品及过期药品一律退货,并调查追究经办人。

    三、每学期初进行药品清理,对过期药品、变质药品进行登记,并注明药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然后经有关部门验证后再销毁。

    四、医生不开过期药品,如领药者发现过期药品,立即退回处理。

    五、发药时要告诉学生怎样安全使用药品,并在药袋上写明每日服几次,服药时间、药量、分几次服完等。告诫病人不许超常服药,警惕用药过量引起的药物中毒。

    六、经常检查卫生室电器设备,用电开关及线路若有漏电、断电,应立即报告总务处进行检修,防止火灾的发生。

    七、卫生室使用压锅消毒时,谁消毒、谁负责,避免超压发生爆炸事故。

    八、医务人员要坚持使用一次性注射器和输管,严防医源性交叉感染。各种常用卫生器械要定期消毒、浸泡,每学期检查12次。发现生锈、破裂,功能不全立即淘汰。

    九、条件不具备时,不要给病人注射青霉素或其他易引起过敏性休克的药品,对危重病人要立即送医院处理。

    十、医务室人员每周一次到体育课场地进行体育卫生监督,检查体育场地及体育器械有无不安全因素。

    十一、医务人员每周一次下食堂进行卫生检查和食堂卫生知识宣传,督促采购员不买无卫生许可证、无检疫证的肉类及食品。不使用、销售腐化变质食品。督促食堂工作人员不得进入熟食间,买回的青菜必须进行四步处理(选、洗、泡、切)再煮,杜绝各种传染病,投毒案、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桃中住宿生安全管理制度

    一、通过本人申请,总务处审批批准后,方可入住学生宿舍,任何人不得私自留宿外来人员。

    二、服从管理员的安排,不能私换床位或两人同睡一张床。

    三、爱护宿舍的一切设施。宿舍内不准私自接电灯,安装插座及使用各种电器。

    四、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钱、物、用品,宿舍无人时,要锁好门,关好窗。

    五、不得随意翻动,拿取别人的物品,如需借用他人的东西,需经物主同意,用后要及时归还。

    六、对住宿生应按男、女分别进行安排,住宿生宿舍的管理人员也应按男、女分别安排。对住宿生的管理除指定专人负责外,学校行政、教师应安排值日,做好学生宿舍的巡查工作,保证24小时有人值班,维护学生生命财产安全。

    七、对学生的宿舍要定期消毒、定期清扫、定期检查,保持良好的宿舍卫生和个人卫生,防止疾病交叉感染。

    八、不准爬墙、爬门、爬窗进宿舍。不准攀爬走廊和阳台的围栏,不准上宿舍顶层天面。

    九、禁止在宿舍点蜡烛、烧火取暖。不准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管制刀具到宿舍。

    十、加强对宿舍公物的管理,定期维修,每天检查铺位牢固情况,及时消除隐患。

    十一、管理人员每周定期向各年级主任、班主任汇报情况并在全校通报,并定期召开住宿生家长会。

 

 

桃中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食堂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要持证上岗,每年体检一次,发现患传染病人员应立即换岗。

2、食堂需建立的卫生、管理制度,应有相应的卫生、消毒设施,保证学生的膳食安全和食品安全。

3、食堂应保证学生饮用水的卫生,保证开水供应。

4、食堂供应学生的膳食应注重营养搭配,新鲜保持,严禁向学生供应过期变质食品;新鲜的瓜果蔬菜要认真清洗;严防食物中毒或农药中毒。

5、食堂工作间要与餐厅隔开,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以防万一。

6、严格进货渠道,建立进货登记制度,并设置档案采购人员不得采购来路不明的食品,制售各类食品要保证卫生质量。

7、保持食堂内外及柜台内外的环境卫生,要经常对餐具用具进行清洗消毒,生熟案板刀具要分开存放。

8、认真做好防盗、防火、防毒、用电安全的工作,电器、制冷机械设备应由专人管理。

    9、严格接受各级领导、专家及工作人员的检查,凡有不合要求之处立即整改,并实行责任追究。

 

桃中学校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1、桃中学校仓库由总务处专司负责。

    2、每天仓库进行清扫一次;

    3、保持仓库整洁;

    4、物品分类摆放整齐,并有标识;

    5、物品存放应离地离墙15cm以上;

    6、仓库保管员不收腐烂变质、有毒、有害的原料;

    7、食品、杂物、药物应实行隔离存放;

    8、发现破损、鼠咬、受潮、生霉、生锈等现象要及时处理;

    9、应保持仓库通风良好,做好防鼠、防虫、防潮、防火、防毒等工作。

 

 

 

 

 

 

 

 

 

桃中锅炉房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一、司炉工必须经劳动部门培训合格,并领取上岗证后,方可进行司炉工作。司炉时间不得离岗。

    二、炉房重地,严禁闲杂人员进入。

    三、炉房应保持清洁、有序。严禁堆放杂物及易燃易爆物品。

    四、司炉人员,每天开炉前要对锅炉例行检查:①水位是否到位;②压力表是否正常;③气压阀开启是否灵活;④除尘器是否开始启动;⑤水循环是否正常;⑥风机运转是否正常;⑦有无其它异常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开炉。

    五、做好安全防火工作,清除的炉渣要堆放好,并及时用水淋透。

    六、熄炉后,要关闭电源,关好门窗,检查万无一失后,方可离岗。

    七、要经常对锅炉进行保养:①清洁炉腔;②清洁除尘器;③清洁风机。

    八、按要求对压力表和水质,定期进行检查。

    九、每半年应对锅炉进行一次除垢。

    以上各条,望严格遵守,若违章操作,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追究责任人的直接责任。

桃中学生自行车安全停放管理制度

    一、自行车进入车棚后,服从管理人员的指挥,按编号做到有序停放。

    二、停入好自行车后,必须将车锁锁好,以免丢失。

    三、自行车进入车棚后,无特殊情况,中途原则上不准取放自行车;如需中途取自行车的,需经年级主任书面同意后,经车辆管理人员认可后,方可取车。

    四、在停放自行车时,不准拥挤、打闹,以防事故发生。

    五、必须遵守自行车停放时间,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自行车停放或推出车棚。

    六、住宿生自行车一律停放在专门保管地点,不得随意与走读生车辆杂放。

    七、如遇车辆丢失等事件发生,应及时向管理人员汇报,个人不得擅自出现违纪行为。

    八、节假日期间,学校实行关闭制,非经有关领导批准,车辆一律不得停放在校内。

    停放时间:上午:700--1240

              下午:1300--1730

 

 

 

桃中办公楼安全管理制度

    1、三栋楼是师生集中活动场所之处,全校师生应具有高度安全意识和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章。

    2、各楼应在进出主要通道明显处,设置安全警示牌及各类标志、器材,学校将不定期检查,发现不足,立即整改。

    3、师生应遵守公德,上下楼道应文明、谦让、有序,不得拥挤,大声喧哗,保证楼,室内外清洁卫生,严禁攀爬和破坏栏杆,扶梯和各类安全保护器材。

   4、安全管理人员及后勤服务人员应严格监控楼、室内外各类管道、电器、安全防护器材及建筑物的使用状态,发生隐患,及时汇报并维修,非专业人员,不得私自搭建、安装、拆除管理及电器、报警系统,不得损坏楼群建筑和私自移动各种花木、盆景。

    5、各楼、室严防盗、防火等各类事故,下班注意关好门窗、橱柜、电器。各部门负责人要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6、未经许可,严禁非本校人员进入楼、室,外来人员来楼室联系工作须在门卫登记,经有关领导、教师同意后方得入内,实行谁接待、谁负责制及责任追究制。

    7、爱护公物,楼、室内外的一切公物须谨慎使用,严禁个人贵重物品入内,确实需要入内的公、私贵重物品入内前后应及时向学校法制安全办通报备案。凡出现损坏、丢失事故实行分级处置制。

    8、各楼、室清洁卫生实行分级包干制。实行安全等级制,凡楼、室外墙、窗,由学校聘请专业人员清扫、擦洗。大扫除期间,各楼、室负责人员必须全过程在场指挥、引导,监测,不得将各种重物摆放在走廊和窗台上,注意师生安全。

    9、学校对各楼、室的安全使用情况实行每月通报制,并作为各部门考核内容之一,表彰先进,抑制各类问题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