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宁区桃红中学团校工作细则
发表日期:2007/11/15 13:13:01作者:2007/11/15 13:13:01有2007/11/15 13:13:01位读者读过
一、团校办学宗旨
通过对共青团《章程》的基本知识的学习和以共产主义思想为核心的政治思想教育,培养先进青少年加入团组织,加强对青少年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教育,使他们从中获得洁净心灵、奉献创新的良好品德,并树立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的信念和理想,争做新世纪的优秀青少年。
二、教学内容和要求
1、 参加对象:向团组织提出书面入团申请的先进青少年
2、 参加办法:班主任推荐,团总支审核
3、 参加人数:每期不超过100人。
4、 组织形式:由团总支委托各班级级团支部或班委会组织。
5、 学习时间:每学年举办1-2期,每期授课4至6周,每周一课时,一般利用课余时间。
6、 教学内容:以《团章》为基础教材,由校团总支委员、年级优秀团干讲授团课,还可聘请有关教师讲授团课,并适当开展一些教育活动。
7、 总负责人:团总支组织部、
8、 纪律要求:
Ø 上课认真听讲,积极答问,做好笔记。
Ø 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缺课达两次者,取消团校学习资格。
Ø 认真准备发言稿,积极参加讨论
Ø 认真完成教员布置的作业,认真写好思想汇报
Ø 学员在团校的纪律情况将由团总支备案,供发展入团时作重要参考
9.桃红中学团校由校党支部成员,副校长姚应平同志任名誉校长;校团总支书记胡亮同志任校长。
共青团桃红中学总支委员会
2006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