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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红中学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发表日期:2013/7/3 16:03:23作者:2013/7/3 16:03:23有2013/7/3 16:03:23位读者读过

江宁区桃红中学

安全报告制度

 

1、学校教职工及学生发现学校存在的安全隐患,应立即向学校值班人员或学校领导报告。值班人员应问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等情况,做好记录,并立即向值班领导和上级的关部门报告。

2、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值班人员或学校领导应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食物中毒事件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校内或校外)、中毒人数、中毒原因、主要症状等;传染病流行事件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传染病流行的时间、地点、感染人数、主要症状、卫生医疗机构的初步诊断等;安全事故及师生非正常死亡事件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事故原因等。

3、发生校舍倒塌、火灾、交通、食品中毒等重大、特大安全事故,造成师生非正常伤亡,学校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急需抢救的,在立即报告区教育局及当地人民政府的同时,应向有关公安、卫生、防疫等部门报告,并全力组织抢救。

4、发现学生出走、住校生深夜外出、学生打架斗殴、学生各种伤害事故等等,有关人员要及时报告德育处及有关领导,并及时告知学生家长。

5、事故处理结束后,学校要及时将事故发生经过、原因分析、处理结果以及应收取的教训和今后改进工作的措施等以书面形式上报教育局。

6、发现各种安全隐患和发生各类安全责任事故,有关人员应及时报告,若有瞒报、谎报、迟报和漏报等情节,将视其情节对直接责任人予以处理,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7、对于媒体的采访、一律由学校专门的发言人发表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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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2013修订)

 

坚持安全工作“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安责任制:校长、书记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全校的安全工作负总责;各处室由各负责人负责;班主任对全班安全工作负责,开展活动谁组织谁负责。学校严格执行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学校与各部门责任人及全校教职工签订《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并按学校的有关规定进行考核奖惩。

1、按绩效考核有关规定对在学校安全工作中做出贡献和责任期内实现了安全工作责任目标人员的给予奖励。

2、对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损坏、损失或造成重大负面影响除给予责任人“绩效考核”规定经济处罚外,对有关的部门、个人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即:取消有关人员一切评优、评先、晋级、晋职的资格。并坚持追根溯源制度按相关规定层层追究有关人员的其他责任。对责任人因工作失职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责任人赔偿其经济损失。对安全责任事故发生时,不积极主动参与救灾抢险或逃离现场的本校教职工(不论是否负有安全责任),一律从重处理。各分管领导对所分管范围工作中出现安全责任事故,应承担相应责任。

3、对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上报教育局追究其责任;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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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经费投入管理使用制度

 

安全经费是确保安全隐患及时排除的需要,是安全工作的基本保障。为了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顺利进行,保证全体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学校在经济上、物质上做好保障工作,特制定以下制度:

1、学校年初应合理安排必要的安全经费预算,用于安全教育、排危、购置安全基础设备设施及安全工作责任目标的考核奖励等。

2、在各项工作中,坚持安全第一的基本原则。在经费开支上若有冲突,首先保障安全工作的必须开支。

3、安全经费实行专项管理。其他任何开支不得占用、挪用安全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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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门卫必须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维护学校治安和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认真学习,加强政治责任感,提高警惕,坚守岗位,敢于和善于对违法违纪人员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遇危急情况勇于挺身而出。

    2、熟悉本校的地理环境、建筑分布、校内保卫工作的重点对象、重点场所,工作有针对性。熟悉本校安全保卫工作的规章制度,按规章制度办事,遵纪守法,依法执勤。熟悉与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联络方式,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3、坚持24小时值班,不得擅自离岗,上班时要按规定穿好工作服,佩戴胸卡,注重仪容仪表。不在值班室看报纸、听收音机、做私事、吸烟、聊天。

    4、禁止陌生人进入校园,防止可疑人员进校,对外来人员和车辆做好出入校门登记。注意保密,不向外来人员讲述学校有关处室及保安工作的情况。

    5、做好学生进出校门管理,学生进校要戴胸卡,对未戴者予以登记,上课期间和夜间休息时间及时锁好学校大门,学生在上课期间外出凭班主任或德育处的批条放行,不得让学生自由出入。不准学生带酒类物品和危险品、危险器械进入学校。如遇学生违纪行为应及时制止,突发事件,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共同处理。

    6、加强校内巡逻,维护校园秩序。教职工下班后及时核查各办公室的门窗是否锁好。傍晚6:30打开各处夜间照明灯,早上6:30及时关灯。发现照明灯损坏及时书面报修。

    7、看管学生的自行车和教师的车辆,按规定时间及时开放车辆停放场所,核查车辆上锁情况。

    8、搞好学校收发工作。

    9、应经常保持传达室、校门周围的环境整洁、干净。

    10、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合同的内容,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学习,不断提高思想业务素质,出色地完成校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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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防疫管理制度

为做好学校疾病防疫安全工作,对保障青少年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持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的稳定意义重大,为此,特制定本校管理制度如下:

一、成立由校领导和相关部门组成的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管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

二、大力开展学校爱国卫生运动,坚持全校每天清洁扫除,每周一大扫,全天保洁制度,坚持每天检查室内外环境卫生,并及时公布。

三、做好卫生保健宣传工作,加强师生的公共卫生和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自我防范能力,同时,结合季节性,突发性传染病及食物中毒的预防,安排必要的课时,进行相应的健康教育,使防病防疫知识深入人心。

四、大力开展体育活动,加强体育课教学质量,督促师生加强体育锻炼,不断增强体质,增强个人防病抗病的能力。

五、加强学校饮用水的管理,各班级学生饮用水管理责任到人,对饮用水的卫生质量,生产许可证和水质量监测报告要由卫生部门提供,严格把关,确保饮用水的卫生质量,对饮水设备,要坚决做到定期消毒,清洗并做好记录,工作人员要持健康证上岗。

六、建立学生定期健康体检制度,及时发现传染病患者,并采取相应的隔离防范措施,及时切断传染病在学校的传播途径。

七、建立传染病、食物中毒发现报告制度,各年级,班主任为责任报告人,发现传染病或疑似病例和食物中毒者应立即报告学校管理领导小组或校医室,以便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不及时上报或瞒报要追究责任。

八、学校每年定期对校内教学环境与生活设施进行自查,以便及时发现问题,把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检查结果,全校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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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器材、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一、实验器材和药品,要科学存放,精心管理。药品必须有标签,危险药品要专柜存放,有的要放地窖或地下室保存。取用仪器或药品,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以免发生危险。

二、实验所需仪器和药品,应提前三至七天填写通知单,交实验管理人员准备。

三、仪器室、药品室内,要保持整洁卫生,不得在室内存放与实验无关的杂物。

四、实验完毕,学生在教师指导下,认真清理、清洗仪器,封好药品,经管理人员清点后放回原处。如有损坏或丢失,要查明原因,酌情处理。

五、要爱护公物,建好仪器帐和资料档案。要注意安全,非实验管理人员不准在仪器室住宿和办公。要防火、防盗、防触电、防中毒等。有完备的消防设施。

六、实验器材和药品等,只供实验使用,不得用于非实验教学活动。外单位借用,需报学校主管领导批准,并按期索回。

七、每学期末,实验管理员要清点仪器和药物,发现问题应及时向领导报告。

八、仪器和药品的报损、报失和报费工作,应及时慎重。低价易耗的(价格在五十元以下,或使用期在一年以内),由教研组研究决定,属于贵重的,报学校主管领导审批。

九、实验室欢迎任课教师和学生多做实验,加强直观教学,培养学习兴趣,提高操作技能,落实素质教育,提高教学质量。但要遵守《实验仪器、药品管理制度》、《学生实验规则》和《实验室规则》等制度。

十、演示实验用品要填写《实验通知单》,提前一天送达实验室准备。实验完毕后,仪器药品应及时送还实验室,以免影响他人使用,严禁只取不还或较长时间不还。仪器送还时要核对清单,填写归还时间,防止器材丢失。

十一、教师演示实验损坏的物品要说明损坏原因,并填写《仪器损坏登记表》。

十二、化学模型、图表等教学用品,取用时间较长,教师要妥善保存。实行谁取谁还的原则,取物登记,还物注销,丢失的照价赔偿。备课组长要切实负起责任。

十三、学生实验由各年级备课组长提前一周通知实验员准备,并由备课组长安排各班实验时间。

十四、学生进入实验室前要预习实验内容,弄清实验目的、原理及操作步骤,特别要看一看黑板上列出的注意事项,把安全当作头等大事,严禁无目的的瞎做,这样很可能会引起爆炸、失火、酸碱灼伤等事故。对不按操作规程,不听教师指导的学生可终止其实验。

十五、师生要共同爱护实验仪器,节约化学试剂。学生实验损坏的仪器要及时汇报,登记补充,视情况酌情赔偿。严禁学生把试剂带出实验室或随地抛撒(如镁条、铝片、硫酸铜等)。学生实验丢失的物品(如镊子、小刀、打火机等)任课教师有责任查清学生姓名,及时追回或赔偿。必要时给以纪律处分。

十六、学生实验结束,教师要督促学生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①   核查仪器数量是否齐全;

②   洗净玻璃仪器(烧杯、试管等);

③   将桌面及水槽周围的水擦干净;

④   仪器摆放整齐;

⑤   登子放在桌子下面;

⑥   打扫好实验室卫生。;

⑦   拉上窗帘,关好电棒、风扇、水管;

⑧                            不准向水槽内抛扔固体废物(废纸、火柴梗、仪器残片等)更不准把糖纸、果皮塞入桌斗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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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卫生安全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切实保护师生的身心健康,防止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维护学校正常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特制定本责任制。

一、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应严格执行《卫生法》《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区教育局的有关文件精神,依法管理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工作。

二、总务主任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工作管理、检查、督促、评比等工作。

三、食堂采购人员、验收人员、炊事人员均是安全卫生工作责任人。食堂一律不得采购、制售变质(劣质)残病死肉食品和劣质蔬菜。

四、炊事员、保洁员要搞好食堂的清洁卫生,各安全责任人必须每年体检一次,持健康证上岗。锅炉工应管好用好锅炉,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五、德育处负责学生的健康教育,培养学生的良好卫生习惯,定期组织学生体检、接种,服预防药,进一步增加学生的卫生意识和防病能力。

六、建立应急机制和报告制度。一旦发生学生食物中毒或疫情,要立即向教育局和卫生防疫部门报告。

 

江宁区桃红中学

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师生及财产安全,经研究决定制定以下学生宿舍安全管理条例:

     1、 强化宿舍管理中心值班制度,定期检查学校宿舍安全工作,夜间通道安装红外线监控器,消防通道全天开通,保持安全出口的畅通。

    2、 住宿生每学期入住前,学习消防安全法,组织一次开展防火演习,遇紧急情况按预定方案及时疏散。

    3、 服从学校安排,不得私自调换床位,严禁攀楼顶、翻窗到舍外,熄灯后不准大声喧哗,严禁使用充电应急灯。

    4、 加强自我防盗教育,不准带外人进入学生宿舍,个人物品注意保管,离开宿舍关好门窗。

    5、 强化防火宣传教育,宿舍内严禁用电夹板、电热毯等充电加热的电器。不私自乱拉电源接线板,离开寝室时必需关掉所有电器开关。

    6、 外出必须向宿管老师请假,不得在外留宿,并且做到按时返校销假。学生请假必须要经过班主任或年级部主任批准。再由班主任向宿管老师反馈信息。

    7、 节约用水、节约用电。

    8、 学生生病需要在寝室内休息,及时向班主任报告,晚上遇到应急情况或生病等突发事件,应及时向学校总值班老师或宿管员老师报告。

    9、节假日如要留宿由学生本人到班主任登记周末留宿表,分班、分宿舍的各一份。再由班主任在留宿表上签好名。

    10、所有住宿生必须在星期日下午5:30前返回宿舍报到,参加晚自修学习。

     对违纪学生,由宿管将情况给德育处通报,二次严重违反学校宿舍安全管理条例的,通知家长来校,经教育后屡教不改,学校将发送终止入宿告知书,取消住宿资格。

 

 

江宁区桃红中学

危化物品使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保障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特制定本制度,供遵照执行。

1、认真贯彻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2、化学危险药品应专柜管理,实行一柜两锁制度,专人管理。

3、各类化学危险品应按各自特性分类专柜管理,不得混置。

4、消防器材不得随意挪动,须定期更换或补充灭火药剂。

5、建立好化学危险品明细账,做到账、卡、物相符,药品标签字迹清楚。

6、建立《各类化学危险品领用登记薄》,记载准确详实,对特殊危化物品的领用者,要进行监控监督,未用完的危化物品要及时收回。

 

江宁区桃红中学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例会制度

(一)学校每季度召开至少一次消防安全工作会议。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义务消防队全体成员必须参加会议。必要时,可要求全体教职员工参加。

(二)消防安全工作会议研究分析学校消防安全形势,通报火险隐患情况,分析、查找产生隐患的原因,总结教训,制定针对性整改方案和具体落实措施;提出有关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办法;研究部署学校下一阶段的消防安全工作等。

 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消防宣传,对教职员工、学生进行教育培训。

(二)学校应将消防知识纳入学生素质教育内容,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使学生了解应知应会的消防知识。

(三)学校应当每年对教职员工、学生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新教职员工上岗前、新生入学后应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和教育。

(四)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本单位和本岗位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及逃生自救的知识和技能;

5、组织、引导学生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五)教职员工经培训后,应懂得火灾的危险性、预防火灾措施、火灾扑救方法、火场逃生方法,并会报火警119、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

(六)学校应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情况记录,并存入消防档案。

 三、消防值班制度

(一)学校要坚持24小时消防安全值班制度。

(二)值班人员要熟悉和掌握消防法规和本单位消防工作管理制度及应急措施;熟悉消防重点部位的布局、建筑特点、防火区域及疏散通道走向、消防设备的配置情况;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和操作方法。 

(三)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做到不脱岗、不睡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四)值班人员要对管理范围内的各种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查,确保设施、器材的完好有效。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五)发现火警信号或接到报警时,要进行实地查看,并及时将着火地点、火势情况、燃烧物质、报告人姓名、扑救情况向有关领导报告,并以最快的速度向公安消防部门报警,做好详细记录。 

四、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一)疏散指示标志、火灾应急照明、火灾应急广播等设施应设置齐全、保持完好有效。

(二)在各室明显位置设置安全疏散图示。

(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指示标志。

(四)使用期间禁止将安全出口上锁,禁止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上安装固定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一)义务消防队负责实施对学校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无损。

(二)对消防设施、器材应进行登记,建立维护、管理档案,记明消防设施、器材的类型、数量、部位、检修或充装记录和维护管理责任人。

(三)灭火器维护管理要求:

1、灭火器应保持铭牌完整清晰,保险销和铅封完好,应避免日光曝晒、强辐射热等环境影响。

2、灭火器应放置在不影响疏散、便于取用的指定部位,并摆放稳固,不应被挪作它用、埋压或将灭火器箱锁闭。

(四)消火栓维护管理要求:

1、消火栓不应被遮挡、圈占、埋压。

2、消火栓应有明显标识。

3、消火栓箱不应上锁。

4、消火栓箱内配器材应配置齐全,系统应保持正常工作状态。

(五)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维护管理情况记录要存入消防档案。  

六、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一)学校应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演练,以减少火灾危害。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编制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义务消防队负责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

(二)学校应当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三)灭火和应急疏散组织机构及分工:

1、指挥员:公安消防队到达之前指挥灭火和应急疏散工作,指挥员由学校在场的职务最高者担任;

2、义务消防队:扑救初起火灾,配合公安消防队采取灭火行动;

3、通讯联络组:报告火警,与相关部门联络,传达指挥员命令;

4、疏散引导组:维护火场秩序,引导人员疏散;

5、安全防护救护组:救护受伤人员,准备必要的医药用品;

(四)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程序:

1、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发现火警信息,值班人员应核实、确定火警的真实性。发生火灾,立即向“ 119” 报火警,同时,向学校领导报告,发出火灾声响警报。报警应讲明起火单位、部位、时间、单位详细地址,可燃物质、火势等情况。

2、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开启火灾应急广播,说明起火部位、疏散路线。组织处于着火层等受火灾危胁的楼层人员,沿火灾蔓延的相反方向,向疏散走道、安全出口部位有序疏散。情况危急时,可利用逃生器材疏散人员。组织人员疏散时,应采取有效措施帮助无自主逃生能力的人员疏散。

3、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现场指挥员组织灭火行动组人员,切断有关电源,利用灭火器材迅速扑救,视火势蔓延的范围,启动灭火设施,协助消防人员做好扑救通,禁止占用疏散火灾工作。不能控制火情时,现场指挥员应立即下达所有人员撤离命令。

4、通讯联络程序:立即迎接消防车辆,并视情况与供水、供电、医院等单位联络,按预定通讯联络方式,保证通讯联络畅通。指挥员组织扑救初起火灾,利用灭火器材实施扑救。

5、安全防护救护程序:安全防护救护组应当准备必要的医药用品,进行必要的救护,及时通知救护部门组织救护伤员,保证急需医药用品供应,有序开展救护工作。

6、善后处置程序:火灾扑灭后,寻找可能被困人员,保护火灾现场,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开展调查。

(五)演练时,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

(六)演练结束,应做好演练情况记录,总结经验,写出演练小结和评价,根据实际修订预案内容。

 

江宁区桃红中学

校内车辆管理规定

 

一、本校车辆

1、车管部门或有关领导应对驾驶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不断加强安全意识,确保驾车的安全。

2、校园内限速行驶,时速不准超过5公里。

3、教学区内严禁鸣号。

4、车辆应停放在指定地点。

5、驾驶人员应增强防盗意识,车况应保持完好。自行车和电动车应上有防盗锁。

6、本校教职工的机动进出校门,须办理通行证。

7、学生自行车一律顺序整齐摆放在各班级制定位置,并上锁。

8、骑自行车的教职工和学生进出校门一律推车进出,校内禁止骑任何车辆。

二、非本校机动车辆

1、非本校机动车辆(持校内通行证除外),进入校区时须经门卫检查同意,驾驶人员凭驾驶执照换取江宁区桃红中学汽车通行证,出校门时经门卫检查同意后换回驾驶执照。

2、因工作需要而经常进出校区的非本校机动车辆(含本校师生员工的私家车),均需到保卫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领取江宁区桃红中学汽车通行证,并按规定进出校区,按指定地点停放车辆。

3、校外人员的摩托车严禁驶入校区。

4、所有机动车辆在校园内均应限速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严禁鸣号。

5、所有机动车辆均应按指定地点以不堵塞通道、不影响其它车辆的通行、不损坏道路、花草、公物为前提有序停放。除学校教职工的机动车辆外,其它一切外来车辆,不得在校园内滞留过夜。如遇特殊情况须经保卫部门批准。在校园内滞留过夜的所有机动车辆(含本校师生员工的私家车)均由车主自行妥善保管好车辆以及车上的财物。

7、出租车和学生家长车辆原则上不得进入校园,特殊情况需经门卫值班人员或相关领导同意方可驶入。

8、不准在校园内教练、倒桩和试车。

9、机动车辆停放安全问题由车主负责,本校对车辆及车辆上的物资损坏、丢失概不负责。

10、各条口要举办活动时,要事先将来校人员及机动车辆等情况报保卫部门,以便做好服务工作。

11、门卫人员应严格门卫制度,对进出校门的机动车辆既文明礼貌又严格认真按章管理,切实履行检查登记制度,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告。

12、机动车辆在校内损坏公物一律照价赔偿,情节严重的将给予罚款。

 

 

江宁区桃红中学

学生接送车安全管理制度

  

    为确保学生接送车的行车安全,切实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成立“桃红中学学生接送车行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和安全督察员为副组长,各部门主任为组员

    2、建立教师随车制度。学校每天有一名值日教师随车,负责学生上下车、过马路和行车过程中学生的秩序与安全。随车教师必须认真填写随车记录。

    3、驾驶员的安全行车规定。

     (1)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及有关证件。

    (2)不疲劳驾车。

    (3)遵守交通规则,不违章驾车。

    (4)驾驶员工作期间不得饮酒。

    (5)经常学习交通法规。

    (6)保持车况良好,经常检查车辆运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驾驶员在校内行驶车速不能超于每小时5公里。

    (8)载送教职工和学生的车辆,不得超速行驶。

   4、事故处理

      各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尽快做好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向附近警察机关和120报案,并即与管理部门及主管联络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先行处理后向管理部门报告。

  5、司机接送学生规定

    (1)家长未在接送地点等候、接回学生,可在附近打电话通知家长,或者将学生送回学校。绝不可以让学生独自回家。

    (2)司机应按接送规定的时间准时到达停车点,若提前到达应确定已上齐学生,否则需等候至预定时间方可开车。

 

江宁区桃红中学

校园安全巡查制度

 

为加强学校安全,维护教育教学的正常秩序,特制订以下职责:

1、学校行政领导在值班期间,应加强对学校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应坚持每节课及课件巡查,放学后要立即到校门外巡查公路交通并护送学生安全离校。

2、门卫担负重要部门、学生宿舍和整个校园的巡逻工作,防止刑事犯罪分子破坏和盗窃。放学后负责对各层楼、校园巡逻一次,深夜对校园巡逻2次及以上,若有晚自习,应加强对学生晚自习课间的巡逻。

3、德育处要安排好学生管理值班人员加强对课间的巡逻,若有晚自习,则晚自习放学后要立即对学生寝室进行巡查,睡觉时清点住校生人数,坚持深夜查夜1次及以上的制度,制止住校生私自外出,查夜时若发现学生私自离校,应立即与班主任及学生家长联系,并会同德育处有关人员寻找。

4、各值班巡逻人员,应克服麻痹思想,严格履行职责,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及时劝阻和制止扰乱学校秩序的事件和行为,及时处理学生中的打架和其他偶发事件。如果发现案件或意外事故,应保护现场,立即向校领导和有关部门汇报。

 

江宁区桃红中学

     

 

1、学校领导值班:由学校安排学校行政人员负责值班,担负安全值班职责,学校在每学期开学的第一周内将本学期的值班按校历日程报教育局办公室,并精确到天。

2、门卫值班护校:学校在每学年度开始前,安排落实好卫门工作人员,门卫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陌生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校园。

3、学生管理人员值班:由学校德育处负责安排落实,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

4、节假日的值班、护校,由学校另行安排行政人员、教师、保安、轮值护校。

5、加强值班护校工作的检查:坚持由学校校级领导到校检查和电话查岗制度,值班人员要严守岗位,不得脱岗,学校各处室的值班电话必须保持24小时畅通,领导查岗电话不通畅或接通后无人应答的或到校检查不在岗的,按擅自脱岗处理并记旷工一天。对值班期间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按《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及其他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6、各值班人员对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要及时向区教育局或当地政府报告。若有瞒报、谎报、迟报和漏报等情节,将视其情节对直接责任人予以处理。

 

江宁区桃红中学

资产物品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地维护学校的正常工作秩序,为教育教学提供优质周到的服务,加强学校资产物品管理事关重要,为使学校资产物品管理更安全、更规范使用、更耐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全校师生要认真贯彻执行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规范自己的行为,保护学校资产物品的安全。

二、各处室要建立资产物品管理规章制度,规范管理。

三、总务处要定期进行资产物品检查,并做好祥细记录。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向外转借学校资产物品。

五、总务处要记好学校固定资产帐目,并定期检查。

六、各单位要及时向学校汇报资产物品损失情况,学校根据实际做出相应的处理(凡是人为的故意破坏的,除按价赔偿或自行修理外,还要追究当事人相应的责任,非人为损失除外)。

七、加强广大师生的思想教育,提高他们主人公的思想意识,管理好学校的资产物品,使我校的资产物品管理工作走向规范化、制度化。

以上各款望广大师生认真遵照执行,学校将此项工作做为年终评先选优的依据之一。

 

江宁区桃红中学

20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