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红中学“感动校园十佳人物”评选方案
发表日期:2013/9/11 0:00:00作者:2013/9/11 0:00:00有2013/9/11 0:00:00位读者读过
桃红中学“感动校园十佳人物”评选方案
一、宗旨和目的
感动是情感的共鸣,是心灵的震撼。校园在感动中发展,精神在感动中升华,社会在感动中进步。本学期我校将开展首届“感动校园十佳人物”评选活动,通过此项活动,我们旨在发现感动、表达感动、传递感动、共享感动,进一步增强我校师生员工的凝聚力和感召力,增强我校师生员工的责任感、荣誉感,更好地引导师生员工关爱校园、关爱社会,营造高雅和谐、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
二、活动主题:“强志 拼搏 诚信 奉献”
三、活动口号: 发现感动 表达感动 传递感动 共享感动
四、活动时间:2013年9月18日完成
五、参与对象:桃红中学全体师生员工
六、评选活动领导小组
为了加强评选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学校决定成立“感动校园十佳人物”评选活动委员会:
组 长:赵立春
副组长:张尤胜 朱明彩 史利民
组 员: 胡德明 穆明顺 钟明 王祖龙 胡亮 张军 邓可伟 易怀德 卞军花
七、评选办法
真情无言,感动无界。无论你是壮志凌云的学生,还是点燃生命烛光的教师,无论你是心系教育、默默无闻、挥洒真情的行政后勤人员,只要你是桃红中学的一份子,只要你有经典的事迹、感人的故事,用自己的力量推动校园文化的进步和发展,用自己的故事解读人与人之间应有的情感,带给我们感人至深的心灵冲击,请将你凝聚人间最真诚的情感尽情放歌,你就有可能成为感动校园十佳人物之一。
(一)推荐办法:
以班级、年级组为单位,实行自行申报或推荐报名。
各单位申报名额:各班分别推荐2名,各年级组分别推荐5名。
奖项设置:感动校园人物奖及提名奖。
每一个桃红人都享有评选、被评的权利和义务。
(二)评选程序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发布评选条件和要求及评选内容。
第二阶段(推选阶段):各单位要在9月10以前组织完成推荐活动,并将侯选人推荐表等有关材料按规定要求上交。材料要求:被推荐人要写一份内容为800字左右的个人事迹材料,各组推选组织者要为候选人提交推荐表,并附写100字左右的推荐辞。以上材料一式二份。学生推荐表中事迹证明材料要由班主任签字核实。
第三阶段(筛选阶段):评选推荐正式候选人若干名,在2013年9月18日前完成,评选活动领导小组组织教师和学生代表组成评选委员会,根据各推荐上来的参选人物,结合个人事迹,由评选委员会确定候选人名单,并通过校园网和橱窗进示公示。如对评选过程存在异议或发现参评者的事迹有不真实的情况,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校评委办公室举报。
第四阶段(综合评选阶段):2013年9月20日前,评审小组对“感动校园十佳人物”候选人进行考核评选,最后产生学校“发挥模范作用,爱心培育英才”感动校园十佳人物,22日,举行隆重的颁奖仪式,宣布感动校园十佳人物及十佳提名奖结果。
八、奖项设置
活动设“感动校园人物奖” 和“感动校园人物提名奖”, “感动校园人物”奖10名,“感动校园人物提名奖”5名,共15名获奖人物,颁发获奖证书及奖品等。2013年10月起,学校将首届“感动校园十佳人物”事迹通过校刊、校园网、广播站等媒体进行报道,号召广大师生以先进为榜样,努力学习、奋发成才,争创文明校园、和谐校园。
九、推荐候选人基本标准:
本次活动以“强志拼搏 诚信 奉献”为主题,在自强励志、爱心扶助、科技创新、关爱学生、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社会工作、文体艺术等方面表现出色,并取得突出成绩。人物感人事件需发生在候选人在校期间,或者人物在校期间引起了全校师生广泛关注。推选人物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追求知识,热爱科学,善于创造、勤于学习;
3、具有极强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关注校园、心系他人;
4、优良的道德素质和个人品质,明礼诚信、团结友善;
5、具有较强的改革精神和创新能力;
6、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富有激情、敢于创新、志存高远;
7、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卓著,事迹感人。
十、活动要求及其它事项
1、各部门在思想上要重视本次活动,精心安排、认真组织推荐,在做好典型人物和事迹挖掘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广播、网络、板报等途径,广泛宣传,积极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
2、评选对象面向全体教师和全体学生,除受学校处分没有撤消的学生以外。
3、评选过程将坚持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随时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发现弄虚作假行为者,将对当事人作严肃处理。
4、此次当选“感动校园十佳人物”的师生员工材料将装入档案。
5、“感动校园十佳人物” 称号获得者如违反法律法规或师德或校规校纪,学校将有权取消其称号;
桃红中学
2013年9月8日
桃红中学首届感动校园十佳人物推荐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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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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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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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寸 照 片 |
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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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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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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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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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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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右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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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获荣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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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事迹(200字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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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推荐辞(100字左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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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小组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
评审小组最终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推荐单位或个人:
注:本表填写一式两份,800字以上事迹材料两份另附,所有材料9月18日前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