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红中学教辅用书规范管理责任书
发表日期:2013/12/5 8:58:46作者:2013/12/5 8:58:46有2013/12/5 8:58:46位读者读过
江宁区桃红中学教辅用书规范管理责任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规范办学,严肃教辅资料征订工作,根据国务院(教基二(2012)1号)、省政府纪风办(苏教规(2012)9号)和市教育局(宁教规划[2013]32号)有关教辅用书征订文件精神,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和家长的经济负担,提高教辅用书使用的规范程度,结合我校教育实际,特明确以下责任:
一、学校成立教辅资料征订工作小组,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并及时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关于教辅用书征订有关文件精神告知全校师生。
二、学校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各年级教辅用书征订工作。原则上每科一本。非毕业年级“一教一辅”、“一种寒暑假作业”,毕业年级可再增加一套考试辅导类教辅材料。
三、教辅用书的征订采用学生自愿原则,学校代办服务,不得从个体书贩处购买,由区新华书店统一办理、开具发票。
四、未列入推荐书目的教辅用书一律不得征订,且不得为学生提供代购服务。
五、学校应维护学生及家长的利益,力争最大优惠于家长和学生,不得私自提价或搭售其他书籍和物品。
六、不得在校内宣传、推荐和推销任何规定要求以外的教辅用书。
七、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规定要求以外的教辅用书。
八、每年由学校组织相关职能部门督查教辅用书征订情况,其结果纳入年底考核评估。
九、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教辅资料征订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追究相关人员纪行责任。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和责任人各执一份。
江宁区桃红中学 责任人:(签名) 赵立春
教师:(签名)
二0一三年十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