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派中小学教师参加暑期市级培训的通知
发表日期:2009/5/31 11:32:50作者:2009/5/31 11:32:50有2009/5/31 11:32:50位读者读过
关于选派中小学教师参加暑期市级培训的通知
各初级中学、小学:
根据南京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09年中小学教师培训选派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2009年暑期市级教师培训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选派原则:
1. 以人为本的原则。学校推选与尊重教师个人意愿相结合,经区教育局审核后确定为最终参训人员名单。女教师孕期不要选派,培训期间不得带孩子参训。
2. 均衡发展的原则。凡近几年凡参加过市级以上培训及教育硕士在学教师不再选派,以便让更多的教师有机会参加市级培训。
在确定人选时,各学校务必要与相关教师说明情况,避免参训时间与教师个人暑期学历进修或其他工作冲突。人员一经确定原则上不能变动,如该教师确有特殊原因无法参训的,各学校可自行调换,并及时上报区教师进修学校备案(因考虑到住宿安排,请尽量选择同性别教师调换)。请各学校注意向参训教师进行纪律教育。
二、培训项目及名额分配:
1. 学科骨干教师培训(骨干班),由进修学校与教研室研究后确定参训人选(详见附件一),再由各学校根据名单填写报名表。
2. 农村教师市级培训(普通班),详见《2009年暑期农村教师市级培训名额分配表》(附件二)。各校根据分配的名额组织报名。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骨干班:7月17日——7月22日、7月24日——7月31日
普通班:7月24日——7月31日
培训地点:金陵中学河西分校。(骨干班学员自行前往参训。普通班学员在7月24日当天由区教师进修学校安排车辆组队前往,教师也可自行前往。)
四、食宿安排:
普通班学员统一安排住宿,食宿费用由市教育局承担,派员单位承担交通费。
骨干班中路途较远、往返不便的学员可安排住宿,食宿费、交通费由派员单位承担。(住宿费770元,餐费120元)
请各学校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报名工作,填写报名表,于6月5日(周五)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上报区教师进修学校师训处(上报文档一律采用Excel格式,上报邮箱为 jnsx100@163.com )。区教师进修学校将对报名情况进行汇总,经教育局审核确定后,上报市教育局。
联系电话: 52283154 52283006
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
2009年5月31日
附件一:《江宁区2009年暑期骨干教师市级培训人员名单》及《骨干教师市级培训报名表》附件一、骨干班报名表.doc
附件二:《江宁区2009年暑期农村教师市级培训名额分配表》及《农村教师市级培训报名表》附件二、普通班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