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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评选退离休教师工作、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0/10/22 16:49:12作者:2010/10/22 16:49:12有2010/10/22 16:49:12位读者读过

各中小学、直属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党的老干部工作、老龄工作的方针及中央8号文件,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六个老有”的工作目标,政治上关心、生活上照顾老教师,让他们老有所乐,安享晚年。进一步发挥老教师作用,鼓励和动员更多的老教师参加关心下一代工作。经研究,拟在今年底表彰一批退离休教师工作和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先进集体的范围、条件、办法及名额:

1.评选范围:

①各中小学、直属单位。

②各中小学、直属单位的退教协分会和关工委。

2.评选条件:

①认真贯彻中央、省、市老龄工作方针和关心下一代工作方针,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六个老有”,退离休教师工作和关心下一代工作落到实处,做到领导重视,列入党政领导的议事日程,有完善的管理制度,活动经费有保证。

②退教协(关工委)组织健全、制度完善、管理规范,能鼓励和动员更多的老同志参与关心下一代工作,活动丰富多彩,工作扎实有效,在创建“五好”分会活动和开展“五个一”活动中成绩显著。

3.评选的办法及名额:

先进集体评选采取单位申报和街道(片)研究推荐相结合的办法。接到评选通知后,各街道片长负责向街道教育助理汇报,由教育助理组织按上述要求,在广泛征求学校领导及学校退教协、关工委组织负责人意见基础上,每个街道分别推荐一个退离休教师工作和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学校”、“先进退教协(关工委)”。

东山地区学校(单位)由区退教协牵头,在广泛征求学校、退教协(关工委)组织负责人意见的基础上,与局人事科综合衡量后按局下达名额推荐。

二、评选先进个人的范围、条件、办法及名额:

1.评选范围:

①各中小学、直属单位主管和分管退离休教师工作和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领导及有关的工作人员,其他涉老工作人员。

②各中、小学直属单位退离休的老同志、老教师。

2.评选条件:

①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老龄工作、关心下一代工作方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热心为退离休教师服务;重视、支持、参与关心下一代工作,成绩显著。

②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热心老龄事业和关心下一代工作,善于组织并积极主动参加有关活动,以身作则,无私奉献,工作成绩突出,深受老同志爱戴和青少年的尊重。

3.评选办法和名额:

采取群众推荐和领导推荐相结合的办法,各中小学、直属单位原则上推荐1名,退离休教师人数众多的增加1名(详见名额分配表)。

为扩大受表彰面,凡2008年一月以来,受过市教育局及以上部门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原则上不再参加这次同类型的评选。

三、评选时间:

各中小学、直属单位在接到通知后,立即开始评选工作,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进行推荐申报。凡被推荐申报者,必须按规定填写申报表,申报表于十一月二十日前报区退教协会。

附件:

1.江宁区教育系统退离休教师工作、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xls

2.江宁区教育系统退离休教师工作、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doc

3.江宁区教育系统退离休教师工作、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doc

 

                    中共南京市江宁区委教育局工作委员会

  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

  2010年10月22日